虽然迄今仅不足十省市追随上述方式,更多的省市依旧处于观望状态,但可以预计,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将成为主流形式,既有案例已可成为实施下一阶段药品采购计划的政策参考。
9月11日,国家医保局在上海召开带量集采试点生产企业座谈会,会上介绍了此次国家带量采集的目标及操作方法,意图通过承诺一定的采购量,以量换价,达到降低药品价格、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并公布第一批带量采购的33个品种清单。此次带量采购3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即要求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的品种,共11个城市参加。由于带量采购承诺给中标企业60-70%的市场份额,这占了全国药品市场12-21%的份额。
本次11个城市的药品销售额约占全国市场的28%,考虑到大城市高价的原研药占比更高,我们假设销量占比约20%,那么其中70%的销量约对应全国市场的15%。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药品流通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
上海第三批GPO共公布了19个品种的中标情况,其中有17个由内资企业中标,12个直接挤掉外资企业。原研药将主要着眼于剩下的50%市场。而在本次11个城市的带量采购中,原研药销量份额可能会迅速被压缩到30%以下。在内资企业质量达到外资同水平的前提下,GPO将大大加速进口替代。
在新的政府架构下,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招标采购和医保支付标准等职能将划转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这意味着持续多年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多部委参与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发生大的变化。
由于此次机构改革整合了原本极度分散的药品采购相关职能,由医保部门制定药品采购目录,全程干预药品价格形成、采购、使用以及支付标准,势必全面调整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相关政府部门和医改理论与学术支持机构有必要基于相关机构改革的背景,对现有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行总结、梳理,对未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调整、优化的相关策略和实施前景开展研究,推动在新形势下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充分保障民众和临床用药,形成尊重药品内在价值、支持创新的社会氛围。
相关部门和学术机构展开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优化研究与实践探索,协助优化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结构,改变“唯低价是取”“以药补医”的扭曲观念,防范医院用药结构中的劣币驱除良币现象,提升民众和医务人员对优质药品的公平、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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