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盐指只经初步晒制或熬制的盐。即盐场(厂)生产的盐尚未经盐业运销单位或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收购分配销售的盐,或盐业生产单位未出场(厂)供应销售的盐。一般含杂质较多,多用作工业原料。我国盐的资源极为丰富,用途亦很广,按盐的产制来源分,有海盐、池盐、矿盐、井盐、土盐;按用途分有食盐(包括加碘盐)、渔业用盐、农牧业用盐、工业用盐、出口盐等。
据数据统计,2018年1-5月,中国原盐产量累计达2043.4万吨,同比增长4.2%;2017年中国原盐产量累计达6266.6万吨,同比增长3.8%。2018年Q1中国原盐销量累计达1259.77万吨,产销率同比下降7.4%,库存比年初增长2.4%。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食盐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研究》


未来盐行业发展趋势:
1、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2017年1月1日前,我国食盐行业由国家专营管控,食盐销售采用食盐专营管理方式,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各司其职,生产企业只负责食盐生产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食盐批发企业按照国家食盐定价划区供应,各区域之间不形成竞争;国务院2016年4月22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未取消食盐专营,但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流通渠道,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场竞争会有所加剧。
2、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同时改革方案要求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3、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品种趋于丰富
盐业体制改革前,盐行业市场食盐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包装较为简单,产品同质化程度相对较高。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内,盐业企业在确保食盐安全原则情况下将通过细分食盐消费群体,研究开发生产各类食盐品种,进行品牌建设,依托并强化销售渠道,满足各类消费群体健康优质的饮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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