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备注 |
成都市鼎翔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大邑县韩场镇五合村 |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沙湾购物广场 |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8号1栋-1楼1号 | 香辣味金针菇 | 散装称重 | 巴山宏溪 | 2016/2/25 |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51g/kg║不得使用 | |
四川省荣县佛茗油脂有限公司 | 四川省荣县旭阳镇附西路322号 | 自贡市贡山贡水农产品有限公司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交通苑居委会2组32栋1层1310号 | 赢龙有机山茶油 | 750ml/瓶 | 赢龙 | 2015/12/10 | 过氧化值║15.9mmol/kg║≦7.5mmol/kg | |
冕宁县原生花椒籽油加工专业合作社 | 四川省冕宁县泸沽粮站 | 冕宁县华联销售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 | 大凉山原生花椒籽油 | 250ml/瓶 | / | 2015/10/16 | 酸值(KOH)║1.8mg/g║≦1mg/g;苯并[a]芘║33μg/kg║≦10μg/kg | |
绵阳市飞启龙食品有限公司 | 绵阳市游仙区仙鱼街5号 | 绵阳市飞启龙食品有限公司 | 绵阳市游仙区仙鱼街5号 | 周扒皮(膨化食品) | 28克/袋 | 周启友 | 2016/3/21 | 大肠菌群║60,50,90,70,60CFU/g║n=5,c=2,m=10,M=100CFU/g | |
/ | / | 谭显珍 511011197905021829 | 内江市市中区九龙桂湖街农贸市场057号摊位 | 猪耳朵 | 散装称重 | / | 2016/2/28 | 亚硝酸盐║49mg/kg║≦30mg/kg | |
成都郫县双双食品酿造厂 | 郫县红光镇汉姜村七组 | 四川雅城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西侧18号4栋3层1号 | 李双甜面酱 | 400克(40克×10袋)/袋 | 李双 | 2016/1/1 | 氨基酸态氮║0.2g/100g║≧0.3g/100g | |
福建漳州市嘉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 | 四川省广汉市长春路三段 | 福建漳州市嘉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 | 四川省广汉市长春路三段 | 金丝肉松饼(辣味) | 散装称重 | 逗嘴 | 2016/3/23 |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1.8║≦1 | 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4/9的金丝肉松饼(原味)(嘉利来)样品和金丝肉松饼(原味)(逗嘴)样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
四川雷波县西宁双界茶厂 | 雷波县西宁镇 | 西昌金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家佳超市超级购物中心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南大道航天商业广场 | 大凉山明前绿雷波青茶(绿茶) | 250g/袋 | 双界 | 2016/1/15 | 草甘膦║1.4mg/kg║≦1mg/kg | 生产日期/批号为2015/11/11、规格为250g/袋的大凉山明前绿雷波青茶(绿茶)样品和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1/15、规格为100g/袋的双界毛峰(绿茶)样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
成都金大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郫县安德川菜工业园区永和路339号 | 成都金大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郫县安德镇永和路339号 | 香辣金针菇 | 35克/袋 | 金大州 | 2016/3/9 |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73mg/kg║不得使用 | 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3/8,规格分别为96克/袋、55克/袋、15克/袋的香辣金针菇样品以及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3/8、规格为55克/袋的孜然烧烤味金针菇样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
重庆全成食品有限公司陶家分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都市工业园(2-1-B、2-2-B、2-3-B) | 达州市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三里坪店 | 达县南外镇盛源城市风景C区 | 曲奇饼(糕点) | 计量称重 | / | 2016/2/25 | 柠檬黄║0.006g/kg║不得使用 | 假冒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肉制品等12类食品共计903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小贴士: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
EDTA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常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其具有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氧化损失的作用。但EDTA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具有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EDTA,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腌制蔬菜和腌制食用菌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产品,其分类号分别为04.02和04.03;前者EDTA的最大使用量为0.25g/kg,后者不得使用。
资料来源:地方食药监局,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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