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4类食品组织了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549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123批次,全部合格;糕点79批次,合格77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7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75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青阳县庙前食品厂生产的桃酥(生产日期/批号:2016/5/9)铝的残留量超标;
2.青阳县蓉城镇太平糕坊生产的麻花馓(生产日期/批号:2016/5/11)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资料来源:地方食药监局,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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