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0大类食品共66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合格样品647批次。其中:薯类和膨化食品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9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66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06批次,不合格5批次;调味品111批次,不合格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96批次、速冻食品31批次、罐头21批次、食糖45批次、糖果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泰州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6年10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资料来源:地方食药监局,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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