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道消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日前工信部已编制完成《关于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不久将正式发布。《意见》将成为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工信部将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重点引导和支持陕西、贵州、山西、甘肃等通过验收的甲醇汽车试点地区,加快建立市场化推广应用机制。
为全面系统地评估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自2012年起,工信部先后在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兰州、平凉、贵阳等10个城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几年来,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目前,甲醇生产的技术路线已经成熟,我国还在继续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基础现已具备,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前景开始透亮了。
资料显示,甲醇可由煤、焦炉气、天然气、生物质等多类资源制取。利用二氧化碳废气,与通过电解水制得的氢气合成制取甲醇的循环利用技术也已实现产业化。据监测显示,截至2018年7月,中国甲醇总产能在8469万吨左右,其中西北地区在4110万吨左右,而规模在10万吨/年及以上的产能在8112万吨左右。
而在汽车方面,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1-6月,汽车产销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量增速回落0.49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0.8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1185.37万辆和1177.53万辆,同比增长3.23%和4.6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均有所提升;商用车产销220.40万辆和229.11万辆,同比增长9.41%和10.58%,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销增速呈一定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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