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就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汽车合资方面,新版《目录》依然坚守中方股比不低于50%的底线。此消息一出,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近年来,关于合资汽车企业股比是否放开,业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同意放开者认为,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应允许更加多元化的资本结构,避免政策保护;反对放开者则认为,中国汽车业尚需要更多成长时间,一旦放开将遭遇极为不利的竞争环境。
此次,新版《目录》作出的继续坚守底线的规定,也为此前延烧已久的合资股比是否放开的争论作出了“裁决”。然而,坚守股比底线不放开的背后,中国汽车业到底怕的是什么,成为一道必答题。
坚持股比限制不放松
新版《目录》修订稿是在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基础上形成的,其主要特点和变化是:一是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将2015年版《目录》中的93条限制性措施(包括鼓励类有股比要求条目19条,限制类条目38条,禁止类条目36条),减少到62条。服务业重点放开公路旅客运输、外轮理货、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等领域,制造业重点放开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食用油脂、玉米深加工、燃料乙醇等生产制造领域准入限制,采矿业重点放开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锂矿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据了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已修订6次。此次修订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有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产业转型、改革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汽车整车和专用汽车制造方面,新版《目录》明确,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新版《目录》征求意见稿旨在顺应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体现从过去正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渐向负面清单进行过渡。而对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限制坚持50%的底线的背后,体现的依然是中国汽车工业大而不强的现实,以及对中国汽车业难以直面外资竞争的担忧。
不能被触碰的底线
据了解,关于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限制的政策可追溯到1994年出台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200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再次强调,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而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也坚持汽车整车合资企业的外方股占比不得超过50%。
“从1984年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至今,中国汽车产业对外合资合作已历经30多年。”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介绍,“彼时,汽车工业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在如何引导行业正确健康发展方面,缺乏长远眼光和一以贯之的主导思想。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型国企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异化’理解合资思路,不注重企业自身研发,使得自主品牌积弱,甚至面临被合资品牌剿灭的风险。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旨在保护彼时弱小的中国汽车工业。”
“当初,国家制定合资汽车企业产业政策时要求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比不得低于50%,是出于保护民族汽车工业的目的,希望‘以市场换技术’促进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贾新光坦言,“这一规定是基于对企业控制权的考虑,因为合资企业中重要技术掌握在外方手中,外方不仅有技术、品牌,而且有管理等方面优势。与此相比,中方处于弱势,而股权就成为中方最后的‘底线’。”
专家表示,在1994年出台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对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进行限制十分有必要。相关汽车企业通过合资学习的方式,奠定了发展壮大的基础。然而在当下,由于合资股比的限制,外方并没有转让更多核心技术,中方过于依赖政策的保护,以至于缺乏在竞争中发展的动力,及时转变放开股比限制非常有必要。而这也成为近年来支持放开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限制的重要理由。
据了解,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飞速发展,来自相关部门关于放开整车生产企业中外合资股比50%限制的消息也曾多次出现,曾引发业界高度关注。然而,对于解禁股比限制始终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此次新版《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也意味着,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限制依然是“不能被触碰的底线”。
不能触碰的背后
值得关注的是,在近年来的争论中,与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官员偶有支持放开言论不同的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始终坚决反对放开。
“股比的争夺是利益的博弈,放开股比就是对外资在利益上的直接让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认为,贸然放开股比限制,会导致参与合资的中资汽车生产企业的利益受到巨大冲击。
董扬表示:“股比限制放开后,中资(包括国有和民营)不会在整车领域全军覆没,仍会在商用车和低档乘用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但技术创新更活跃的中高档乘用车领域势必全部由外资控制,对汽车产业及与汽车相关各产业的技术创新必将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要站在国家整体的角度思考股比放开问题,要从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这一问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绍明认为,当前中国汽车工业尚处培育成长期,同时也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此时放开股比,无疑会阻断中国汽车工业正常的发展进展。“中国汽车零部件股比限制放开后,其整体发展的并不理想。因此,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问题不能单从汽车行业本身来看,更需要全面系统地思考。”
“不是不能放开,而是如何放开,至少需要留给中国汽车工业8年时间。”董扬表示,8年后可按批次、分领域放开。
“放开合资汽车企业中外股比限制有利有弊,近期来看,弊大于利。应该继续实施股比限制,保护和支持自主发展。虽然中国汽车企业与跨国汽车企业差距很大,但中国汽车企业仍可以取得发展突破,实现振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政研中心主任吴松泉认为,未来5-10年是中国汽车业取得突破的关键时期,中国汽车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加快提升竞争力。
“目前,中国汽车业还没有与国际汽车巨头对决的底气。因此,与外资合作对中国汽车工业发展仍然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贾新光表示,合资合作应进一步发展、延伸,不能只停留在单纯得生产经营层面,应向关键技术、合作研发、全产业链延伸。未来,股比限制放开后,中方企业也可以探索参股外方母公司的做法,或者换股。
业内认为,鉴于目前股比结构下的复杂利益关系,放开股比会分阶段实施,为最终完全放开提供一个过渡期。从长远战略角度看,整车生产企业中外合资股比限制放开是必然趋势,对中国汽车企业来说,自主创新才是中国汽车工业未来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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