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近美洲市场“反倾销”调查和相关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我国汽车轮胎行业出口又遭遇“红灯”挡道。目前,已有美国、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等一批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轮胎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以及相关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
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和反补贴协议的规定,一旦某成员国确定了其他成员国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并且该行为对进口成员国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威胁,或出口国政府向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即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额外的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使其不能低价出售。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双反协议是对被调查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贸易壁垒。
众所周知,中国汽车轮胎产业对外依存度很高,每年约四成以上的轮胎产量要靠出口来消化。正因如此,一旦启动反倾销调查,对出口比例较高、产能过剩的我国汽车轮胎企业而言,就是雪上加霜,出口量就会明显减少,甚至对轮胎企业的后续发展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41家重点会员企业共生产汽车轮胎21171.91万条,其中出口轮胎量为9067.9万条,出口占比达42.8%。由于双反贸易壁垒等因素的影响,上述41家企业完成出口轮胎交货量同比减少1.43%,完成出口轮胎交货值295.6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66亿元。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今年美国“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国汽车轮胎行业已有6家企业关门和倒闭,9家企业轮胎项目因资金、环评和土地等问题而停建,8家企业亏损面达20%。
“双反”政策对我国汽车轮胎行业的影响远不止于此。自2009年9月11日美国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年(2009年9月~2012年9月)的惩罚性关税起,我国汽车轮胎出口就为此在原有的4%关税基础上,连续三年分别加征了35%、30%和25%的附加关税。仅在2015年,美国“双反”涉案中国汽车轮胎产品总额达10.7亿美元。今年8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输美有关轮胎存在倾销行为并认定存在紧急情形。初裁结果显示,中国汽车轮胎需要承担的倾销及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40.68%。
国内汽车轮胎企业面对美国“双反”带来的冲击,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采取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投入不同品牌的措施应对贸易壁垒;二是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外汇风险需要定期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采取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轮胎行业净利润一直比较低,外汇风险可能会给汽车轮胎企业带来的利润损失在七分之一左右。互换合约的应对措施虽然能为企业减少外汇损失的风险,却也会减少企业的流动资金,可谓是有利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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