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1月,一辆气罐车在沁水县城侯月铁路边着火导致火车停运数小时,晋城新闻网曾进行了报道。日前,沁水县工商局作出了处罚决定,气罐车所属的沁水县某物流公司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被罚款8万元。
正文
今年1月11日晚10时56分,沁水县某物流公司运输煤层气的气罐车在县城侯月铁路线边因轮胎失火引发火灾,导致火车停运数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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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物流公司在未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和工商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营业场所。工商部门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物流公司在2月10日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但当事人置若罔闻。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沁水县工商局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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