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现代农业园区开发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研究》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新版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了市场准入,推出了22条开放措施,其中涉及农业、金融服务业、采矿业和制造业等多个行业。新版负面清单标志着各行业全面进入开放新阶段,其将给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带来怎样的机遇,对国内行业带来哪些影响,企业应如何应对?
新版负面清单在农业领域,取消了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以及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此次负面清单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粮食流通市场的同时,将提高国内粮食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我国种业更快发展,加强竞争意识,提高监管体系要求。
根据《种子法》和外商投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玉米、小麦种业领域,须进行准入许可;稻、大豆种业禁止外商投资,暂不受理申请。同时,外商投资种业企业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论是玉米、小麦还是其他作物,皆需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申请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报农业农村部核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依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转变管理方式,从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落实相关政策,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欢迎外商投资种业,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种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种业信息监测与安全预警机制,确保国家种业安全,打造种业开放发展的新格局。
附:22个领域推出的开放措施如下:
1.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开采的外资准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钨冶炼的外资准入限制。
5.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设计、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9.武器弹药制造不列入负面清单。
10.取消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国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19.2018年将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0.2018年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1.取消测绘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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