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公路交通部门针对境内鲜活农产品流通形势,对“绿色通道”网络加强了管理,以创造便捷高效的物流环境。
目前,陕西省在境内已建成的(含在建工程)吴堡-绥德-靖边-王圈梁段、西安-汉中-勉县-宁强-棋盘关-重庆段、西安-柞水-安康-重庆段、陕蒙界-榆林-靖边-延安-铜川-西安段(包括西铜一级公路)、潼关-西安-宝鸡-天水段(包括国道310宝牛段晁峪、姜城收费站)和西安-禹门口高速公路及国道108西安-棋盘关段(包括经勉县转国道210线西乡古城段),共同构建了陕西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与周边相邻省份实现了“绿色通道”互通。今年8月15日,陕西省和重庆市签署协议,陕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包括重庆市全部收费公路和陕西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及经陕西宝鸡姜眉公路通往汉中的果品运输“绿色通道”。
陕西省在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上设立收费站,对整车(即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合法载运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定范围的鲜活农产品车辆(不分省内外),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经收费站检验确认后免收通行费。在陕西省果品运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期内的植物检疫证,合法整车载运陕西省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桔五类水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合法整车装载运输陕渝两地的鲜活农产品的陕渝车辆,通行陕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根据陕西省规定,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全国“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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