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农户养殖母猪提供政策性保险
新华社杭州8月22日电: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为有效降低农户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将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这项保险将为11类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提供政策性理赔,即高温热应激、败血症、蓝耳病、猪瘟、猪丹毒、蓝舌病、猪链球菌、痒病、猪肺炎、流行性腹泻、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台风等自然灾害及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也包含在保险责任之内。
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为每头60元。其中,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由省财政承担保险费的60%,地方财政和饲养户各承担20%,其他地区由地方财政承担60%,饲养户承担20%不变。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在两个月内实施好这项保险的参保工作,最迟不能超过10月31日。
山东建立猪肉储备制度保证市民7天消费量
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办获悉,为保障2007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个节日的猪肉供应,山东省政府已经安排相应经费2000万元,要求各市尽快建立猪肉储备制度。
山东省要求,各设区的市政府是保证当地猪肉储备的责任主体,大中城市猪肉储备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抓紧制订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储备资金,于9月中旬之前保证储备任务足额完成。
另据山东省经贸委流通运行调节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山东省猪肉储备操作细则正在经贸委等相关部门的论证和制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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