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6月28日电:我国农业大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提出以生态省建设标准建设生态垦区,保证垦区绿色农副产品的品质和人居生态环境优良。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黑龙江省通过加快推进生态垦区建设,实现9个分局及所属110余个农牧场的全部区域的水、土壤等自然条件改善,农副产品的质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生态垦区建设将涉及区域生态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等项目。
黑龙江省计划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分阶段实现全垦区全部达到生态省建设标准。预计,生态垦区建设实施后,受保护地区占垦区土地总面积比例超过14%,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3%。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垦区将努力实现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黑龙江省垦区将设立生态垦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工程、典型示范和特色建设,保证生态垦区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撑。同时,黑龙江省将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清洁生产、新型工业化园区和循环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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