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国外市场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认证活动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和相关认证健康、持续发展。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我食品、农产品主要出口地区举办一系列“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专家结合各地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介绍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相关认证等内容;介绍国外食品、农产品认证主要形式及要求;介绍本地区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企业代表交流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经验。
每期培训时间1~2天。
二、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举办地区及周边省市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人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人员,以及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有关人员。每期100-400人左右。
三、培训费用
与会人员培训费用由商务部负担,食宿、差旅费由与会单位自理。其中,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负担。
四、会务工作
会务工作拟由山东、浙江、甘肃、云南、四川、陕西、湖南省商务主管部门和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请各承办单位面向出口企业,做好培训的宣传与组织工作。
各期培训具体时间、地点、报到和日程安排等将分别以会务通知形式下发,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 “农产品贸易专题”(agro-trade.mofcom.gov.cn)和国家认监委政府网站(www.cnca.gov.cn)“最新通知”发布。
商务部外贸司联系人:周波、朱咏
电话:010-65197784,65197431 传真:010-65122427
电邮:zhoubo@mofcom.gov.cn
国家认监委联系人: 陈恩成、杨志刚
电话:010-82262709,82262765 传真:010-82260757
电邮:chenec@cnca.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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