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购过程中,商品的信用等级或业内评价通常会成为消费者重要的参考指标。而这一模式,恰恰为“刷单”产业链的形成提供了机会。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在“双11”来临之际,正式向电商“刷单”宣战。
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及网购市场的不断繁荣,交易量、信用评价、商品评价等在电商平台的作用不言而喻,它们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而与之相伴的则是网络“刷单”行为应运而生,并逐渐演变成危害市场秩序的“痼疾”,降低了电商平台的信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在校以及刚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也加入到了“刷单”大军中。
乱花渐欲迷人眼,金钱角逐的“十大品牌”,人为操控的“畅销热榜”,花钱运作的“销售排行”……令人真假莫辨的同时,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尤其是在职业“刷单”行为背后,还有无数“刷手”“刷号”,数据造假、刷单乱象已成为电商行业的毒瘤,在引起高度关注的同时,更需加大治理力度。
事实上,各大电商平台刷单乱象已经形成了一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靠“刷单”赚钱的人被称为“职业刷手”。一方面,某些电商平台会依据卖家信用、好评率、收藏人气、累计本期售出量等一系列因素对商家进行综合排名。一些商家为了争取更靠前的排名,只能向平台缴纳高昂的推广费。而和缴纳的高昂费用相比,网络卖家更倾向于用性价比更高的“刷单”方式提升排名。另一方面,现在电商平台的刷单早已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的利益链条。店铺为了提升销量,雇人刷单,刷手为了挣钱,主动接单。更有甚者,很多时候职业刷手购买的物品,店家并不真正打包发货,所以为了让这些“刷单”变得“真实可信”,刷手们还必须伪造物流信息。
当然,随着互联网平台影响力的提升,电商平台也应更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好核对把关责任,制定一套成熟、客观、系统的评选体系和准入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及时、透明的评价信息。
首先,电商平台对本平台出售的商品和服务要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特别是可以借助大数据的动态监控方式判断是不是有职业“水军”、恶意评价、假货存在,对平台上的产品和企业作出评判要做到有理有据。
其次,网站提供搜索、竞价排名服务要承担一定的审慎义务,应比单纯刊登广告承担更多的责任;当竞价排名出现问题遭到消费者投诉时,网站平台应当纠正并担责。更主要的是,在法律上要进一步强调网站平台的监管责任,从互联网平台本身特点出发加强监管,同时对不规范的行为主体进行调查处罚。
当然,也应对消费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分辨能力和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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