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税它必然是普适性的,是面向一切之社会物业的,诸如仅仅对经营性物业征取重税、按人均面积征税云云,恐怕只是计划经济性质的天真遐想,不仅不合乎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便是在技术上也实现不了。
正文:
日前,上海市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据了解,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
税的本源,终究是为了公共服务的延续提供财力保障,体现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国际惯例,以房产价值为税基,按一定比例征税,并形成为最重要的地方税种之一,便在于相比较而言,此种征税方式,能够比较公平地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即购房意味着安居,安居则必然享受各种公共服务,且越是公共服务完善,房产的市场价值会越高,同时,公共服务成本越高,因此而更多受益的公众按同等比例承担更高金额的纳税义务,是公平合理的。
2010-2015年中国上海房地产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投资分析深度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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