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表示,经过此次股权划转后,上市公司与供水公司之间签署的《自来水供销合同》由非关联交易转变为关联交易。洪城水业披露,由于公司在改制上市时是采取“厂网分开”的改制模式,无供水管网资源,因自来水生产销售的需要,公司于2002年7月30日与供水公司签订了有效期为10年的《自来水供销合同》,自2002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该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双方也已切实履行。因此供水公司是公司在自来水销售的唯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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