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这个称号近几年来经常属于“山寨手机”的专有名词,最具代表性的明星包括山寨iPhone等,这是由于其知名度实在太高了。明星效应下,似乎越来越多、各行各业的厂商也一同“上山安营扎寨”,山寨Wii、山寨PSP、山寨网游等开始涌现。
山寨主们的仿造加创新的能力实在良莠不齐,但个个也算身怀绝技。近日,“山寨周杰伦 技校恒源祥”视频的重度出击更是将山寨风推向了高潮。
广告一开头,几个小妹妹问“周杰伦”:“周哥哥,学技术找哪所学校好?”假周杰伦模仿真周杰伦的动作和声音回答:“奔幸福大道,到XX技工学校。”在时长1分半钟的广告中,用了将近1分钟来做恒源祥式的重复。(注:恒源祥以广告重复闻名)
假周杰伦模仿着周杰伦的姿势,反复对着镜头说“学数控,到XX技工学校”、“学厨师,到XX技工学校”、“学电气焊,到XX技工学校”……
中山大学大四学生朱莉告诉记者:这款产品包装上的代言人乍一看很像周杰伦,这个人无论从穿衣风格、发型、姿势都很像。旁边的宣传口号“杰出表现,无与伦比”更是将“杰”和“伦”两个字故意放大,品牌代言人的姓名故意写得很潦草,就看清楚一个“周”字,迷糊了不少人。真是绝!
天涯网上有网友点评:商家很聪明,花了最少的钱,取得了最好的宣传效果。大家要吃一堑长一智,是明星代言的不一定是好东西,不是明星代言的不一定是质量差的东西,最主要的是看清楚质量。
“山寨版周杰伦”周展翅在个人博客中大喊无辜。他表示视频广告是没有剪辑版本。同时,周展翅还在日志中透露由于拍摄代言广告,自己也成了该校的名誉校长,受到巨星一般的待遇,学校领导更是以林肯车接送陪同,令“山寨版周杰伦”受宠若惊。
但对于是否涉嫌借用明星的“名号”混淆消费者耳目,侵犯相关明星权益等问题则没有提及。
为此,本报记者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晓建。薛教授表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山寨周杰伦”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周杰伦本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因为,“山寨周杰伦”和周杰伦本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在法律上来讲,都是受到同等保护的。企业毫无疑问是打了擦边球。但关于侵权的鉴定,还需要严格细化。周杰伦本人专属的特有的一些东西,“山寨周杰伦”拿来炒作就算侵权。比如说,《大灌篮》是周杰伦本人拍摄的,“山寨周杰伦”借这个电影炒作就算侵权。
另外,薛教授认为,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辨认识别广告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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