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之后,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下称“中商石油委”)俨然已成为民营油企的新代言人。作为会长,赵友山也一直在锲而不舍向相关部门上书要政策和油源,只是进展并不太顺利。
上周末,中商石油委又在北京召开论坛,其中特别邀请了两位“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组”的成员以及两名律师,并在会上暗示未来或将借力已实施的反垄断法。但此
举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仍不合时宜。一些人认为,民营油企最近的困局很大程度上是由国际油价暴跌直接造成的,在目前体制下只有延伸产业链或改作他行才有出路。
“民营油企寻求出路的目标是不错的,但以反垄断法的名义起诉,这个点却选错了。因为反垄断法有规定,对国家战略性行业是保护的。也就是说,反垄断法对中石油、中石化是不适用的。”在民营石油行业观察多年的中国石油业国际产业投资联盟秘书长崔新生教授说。
据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只要是属于国家授权专营的,就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的范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向本报记者表示,反垄断法反的是竞争领域的垄断行为,而包括石油、电信等在内的几大行业竞争色彩极淡,受反垄断法的约束也小。只有在充分竞争的领域,才有反垄断法的用武之地。
资深石油专家韩学功则指出,由于在成品油零售行业的垄断行为很难界定,因此,即便民营油企希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也很难掌握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
在崔新生看来,中商石油委应该吸取当初龚家龙和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的教训。和中石油、中石化打交道,还是有很多其他办法和途径,没必要采取这种粗放式的做法。“另外,作为二级协会组织的中商石油委能否成为起诉主体还是个问题。”他说。
“起诉两大集团可能是由于最近民营油企日子实在不好过,有些人在国际油价下跌后急需接盘资源,结果不断套牢。”上海东昊油品公司总经理闵春光认为,正是由于国际油价的下跌带动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一路走低,以致从业者纷纷观望。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原先依靠倒卖油品苟且过活的民营油商就日子更难过,“相比之下,‘油荒’严重之时,他们反而可以靠囤油赚点差价。”
据了解,闵春光已很久未碰成品油业务,而改行做润滑油。此外,他还投身服务业。
中商石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相比2006年,2008年年初,全国石油民营批发企业关门、倒闭了三分之二,民营加油站倒闭三分之一,亏损的有一万多家,几十万职工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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