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三文鱼”定义之争已经超越学术之争变成法律问题。不良商家利用了专家的科学精神将两种鱼混淆。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 “三文鱼”既然出现这么大的争议,可能和国内外不同企业间的利益争夺有关。我们不能随意剥夺企业使用“三文鱼”名称的权利。很多专家给出不同的见解分析,主要还需大家对三文鱼正确了解。
自1985年第一条挪威三文鱼进入中国,三文鱼便迅速俘获了中国消费者的味蕾,受到了市场热烈的欢迎。2011年中国三文鱼总的消费量是2万9千吨,到2017年短短6年的时间消费量翻了3倍,预计2025年中国三文鱼的消费量将会达到24万吨。2016年,我国居民人均水产(初级产品)的消费量为11.4千克,消费总量为1576万吨,消费规模达到3125亿元。预计到2024年国内人均水产品消费量将达到《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人均水产品消费最低标准14.6千克/年,水产品消费规模将达到2000万吨以上,水产消费市场规模达到5000亿元以上。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水产品行业盈利现状与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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