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非法加工驴肉黑窝点大门被贴上封条
一处非法加工驴肉黑窝点用于生产的灶台已被拆除
“黑作坊制售假‘河间驴肉’销往北京”追踪
针对新京报曝光河间多个乡镇黑作坊将骡子肉、马肉、猪肉加工后冒充驴肉出售,通过厢式货车、大巴销往北京等地,河间市展开行动,发现并捣毁黑窝点4家,共查封扣押肉制品59公斤及造假工具和包装。公安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驴肉加工企业已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河间市政府表示,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驴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制假售假者依法严处,同时严肃问责失职渎职的有关工作人员。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也已对报道涉及的北京情况进行了解。
一黑作坊老板失联 警方追查
据河间市政府消息,昨日,河间全市统一行动,对28个乡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发现并捣毁黑窝点4家,共查封扣押肉制品59公斤,查封打包机2台,注射机1台,煮锅一个,晾肉架4个,笊篱2个,另查封无标识产品包装袋35个。
据介绍,新京报昨日调查报道中涉及的黎民居乡窦庄村赵文博驴肉加工黑作坊已被捣毁,加工设备被拆除,扣押了加工驴肉的辅料和包装材料,该窝点已无生产能力,赵文博失联,公安部门正在对其进行追查。
就报道中涉及的河间市中正圆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聂占良在接受调查时称,当天他未在公司,报道中的人不是该公司员工,产品也不是该公司生产,正在通过公安机关查找此人。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中正圆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销售、生产等记录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并下达了停业通知,对生产区域以及原料库房和成品库房进行查封,该厂未发现生产酱卤肉迹象。
此外,河间市博龙香肉制品有限公司被暂扣生产许可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对该公司进销货台账进行封存,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进一步调查取证。
针对新京报刊发的调查报道《黑作坊制售假“河间驴肉”销往北京》,河间市1 月8日中午回应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制假售假者依法严处,同时严肃问责失职渎职的有关工作人员。
河间市展开驴肉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上午,河间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驴肉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驴肉非法加工黑窝点立即查封,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当地交通部门已上路严查通过客车夹带外销驴肉行为,国土部门对驴肉加工户非法占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环保部门对涉及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治理工作,各乡镇也开展了对黑作坊的排查整治、关停取缔工作。
河间市市长王少杰表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掌握全市各环节驴肉生产经营情况。导致发生严重影响驴肉行业品牌、信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已对报道涉及的北京情况进行了解。
被冠以“中国驴肉火烧之乡”的河北河间,多个乡镇存在熟食加工黑作坊,他们所加工的不是别的,正是当地名吃——“河间驴肉”。这些“河间驴肉”多不含驴肉,而是由骡子肉、马肉甚至猪肉,加上驴肉香精以及其他添加剂煮成。这样的“驴肉”价格低廉,一斤在20元左右。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黑作坊通过货车、大巴等方式,将一包包“假驴肉”发往全国各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黑作坊爆出的驴肉造假事件,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利欲熏心。据调查,河间当地真驴肉的每斤价格在48元到75元之间,而以马肉、骡子肉冒充的驴肉,每斤价格24元-28元,而以猪肉冒充驴肉大多为20元左,如果量大的话价格还能再降低,其中有着巨大价格差异。而有人甚至造假还用劣质原料,使用对人体伤害很大母猪肉,食用这种肉极易引起血红蛋白尿、溶血性黄疸等疾病。心中没有敬畏、从业没有商德、造假没有底线、监管没有尽责……正是这些因素相互交织,才使得驴肉造假乱象长期发展渐成气候。
驴肉经营造假伤害多多,大致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伤害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出高价钱却买到假货、甚至是有害健康的劣货,这种伤害首当其冲。其次伤害了守法商家的正当经营利益,由于不法经营大行其道,已致使“不生产纯驴肉还因价格太高卖不出去”,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非正常现象。再次是伤害了整个驴肉行业的经营形象,河间驴肉名声打出去之后,全国各地都有了驴肉火烧店,从造假现象蔓延以后,使得各地打着“河间驴肉”旗号一些商家,也饱受“假驴肉”等诸多质疑。还有对整个产业链的伤害,如公众因造假而产生心理顾虑,进而减少消费需求的话,那么包括餐饮经营、养殖繁育、饲料加工、甚至阿胶生产等产业环节,都会遭受连带影响。最后还有对中国产品的质量信心,以及中国美食大国的伤害形象等。
加强驴肉造假治理刻不容缓,需要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首先是必须提高监管处罚力度,对于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造假商家,必须按照现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或条例,依法顶格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其次是加强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以法律手段净化市场环境,要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购销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肉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从根源上防止制假原料流入。再次是要积极依靠群众和媒体,切实走好群众路线,探索执行重奖重罚的监管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发动群众参与打假的积极性。最后是形成常抓常严的长效机制,要打好持久战避免运动战,同时还要加强对职能部门的作风建设,对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纵容包庇,甚至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必须问责追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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