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分析,我们认为旅游股中有三类公司2008年度有可能进行现金分红形式:1、按照股改承诺的规定,必须进行分配的;2、在2009年度有融资需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分配的;3、控股股东将上市公司分红视为主要收入来源或高管持股无法进行二级市场减持而需要依靠分红来实现部分利益的。
综上所述,我们选取了以下6家公司,认为其在2008年度年报中极有可能进行现金分红,它们分别是黄山旅游、峨眉山、桂林旅游、锦江股份和全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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