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木地板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从合肥市、巢湖市和滁州市的生产和流通领域抽取产品40组,经检验合格29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5%。
此次抽查结果显示,所抽样品中甲醛释放量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说明经过2008年开展的人造板专项整治工作,地板生产企业基本上能认真执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生产,并严格控制甲醛释放限量的指标。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表面耐磨和静曲强度。据了解,表面耐磨性能是强化木地板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性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使用寿命和装饰效果,因为该产品表层一旦破坏则无法修复,其使用价值也就大打折扣。静曲强度是反映产品机械强度的重要指标,主要取决于木材以及胶合质量,最终反映在地板榫槽结合的抗破坏能力,指标越高,地板抗外力弯折强度越好。
据质监部门透露,此次抽查中发现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是推荐性的,少数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存在着耐磨性能、耐划痕性能和静曲强度性能等主要性能指标低于国家标准的情况;其次,还发现强化地板行业中存在大量“贴牌”加工现象,有的小型企业生产多个“贴牌”产品,由于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手段,造成一些存在缺陷的产品流入市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部分企业对包装物注明标识的认识不够,存在产品等级标识不明确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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