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相关金融监管条例 |
北京市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完善了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经营和市场退出规范。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地方金融组织,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地方金融组织应如实、充分地提示风险信息。 |
湖北省 |
《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也将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发展、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该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地方金融组织,或者从事、变相从事地方金融业务活动的,将依据条例规定责令关闭或责令停止经营等;建立地方金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地方金融组织将被实施联合惩戒等。 |
江苏省 |
《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于日前正式发布,明确规定了地方金融组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不得非法开展受托出借资金、受托投资、自营贷款等业务等八项活动“禁区”。 |
重庆市 |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已纳入该地2021年立法调研。 |
广东省 |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也在加速推进。 |
地方金融条例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能,明确了执法依据,强化了监管手段。在此之前地方没有金融条例,主要依靠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地方监管部门对于非法金融行为的行政处罚缺乏震慑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后,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权的效率和威慑力大大提升,有助于地方金融风险的处置和化解。
日期 |
政策名称 |
制定部门 |
2005年 |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
国务院 |
2007年 |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
环保部、保监会 |
2012年 |
《绿色信贷指引》 |
银监会 |
2013年 |
《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 |
银监会 |
2013年10月 |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14年 |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 |
银监会 |
2015年12月 |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15年12月 |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
发改委 |
2016年 |
《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的试点的通知》 |
沪深交易所 |
2016年8月 |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 |
2016年 |
《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
发改委 |
2017年3月 |
《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2017年5月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引》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17年12月 |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 |
中国人民银行 |
2018年 |
《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
2019年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 |
国家发改委 |
2020年5月 |
《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2020年7月 |
《关于印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1年1月 |
2021年工作会议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 |
央行 |
在国家性和地方性政策监管下,我国金融行业将朝着绿色化、健康化、可持续化方向加速发展。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金融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规模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2021年中国去中心金融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前景评估预测》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报告订购咨询请联系:
电话:400-007-6266 010-86223221
客服微信号:guanyankf
客服QQ:1174916573
Email:sales@chinabaogao.com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