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银行机构积极践行绿色金融理念,着力支持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水环境治理、环保绿化等行业领域的资金需求,已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方面下足功夫,共同助力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
目前正在实行的绿色信贷标准是2013年银保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将绿色信贷分为了节能环保及服务贷款和战略性新产业制造端的贷款。绿色金融作为金融部门对环境保护的一项剧本政策,其向好发展可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对于绿色项目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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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农业开发项目 |
8农村及城市水项目 |
2绿色林业开发项目 |
9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 |
3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 |
10绿色交通运输项目 |
4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 |
11节能环保服务 |
5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
12采用国际惯例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 |
6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 |
13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 |
7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 |
绿色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非银金融机构三类。2019年我国发行31只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总计833.5亿元,较2018年的发行量出现了明显下滑。从2019年的发行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发行量总体下降,政策性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发行量均有上升,并且以金融租赁为主的非银金融机构发行量出现了大幅增长。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前景研究报告-产业供需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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