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法法”的修订,中国确立了“税收法定”的原则。也就是说,开设一个新的税种,需要全国人大立法,而不能靠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条例。“条例征税时代”,已经彻底终结。这是国家进步的表现,也是房地产税最大的门槛。因为房地产税存在一个重要的漏洞:土地是国家的,买房子的人一次性付出了几十年的土地使用费,再征税涉嫌重复征收。
现行的“房产税”征收方式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住宅免征)。如果按照这个税种的征收方式,对住宅开征“房产税”则存在很大的漏洞,比如一个20年楼龄的小区,你是原始业主,100平米的房子当时购入价是20万元;你的邻居是今年新买的二手房,购入价是500万。那么你们的税将差距25倍!而事实上,无论20万还是500万,都包含了土地的因素,因此仍然是重复收税!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4年中国房地产产业市场竞争现状调查及投资方向评估分析报告》
目前在重庆和上海试点的,就是“房产税”。未来要开征的是,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必须走“立法先行”的道路。
房地产税立法目前还处于草案的起草阶段,从起草到立法通过并实施,期间还会涉及多次论证、调研、内部征求意见,以及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而张业遂列举的几个今年还将制定的税法中,并没有提及房地产税,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可能没有纳入今年人大的立法计划中,但是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房地产税立法涉及到对房地产现有税费的清理、归并以及整个税制的调整,在降低交易环节税收的同时,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而根据2020年要完成税收法定原则的任务,房地产税立法将在2020年前完成。
房地产税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增加直接税、改善税收结构,有利于促进空置房屋出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目前来看,持续一年多的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抑制投机投资的短期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热点城市楼市持续降温,但一些都市圈核心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压力犹存,仍需进一步加强调控,这也是近期多地持续出台调控收紧政策的原因。而房地产税的出台将更好体现“房住不炒”的意图,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住有所居。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今年推进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房地产税立法要注重与房地产相关的所有税费的整合和配套改革。前面的土地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总体来说应该是以减轻负担为取向。这个税负体系里,保有环节的税负是往上加,而前面环节的税负,能减轻的尽量减轻,能取消的收费要取消,能降低的负担要降低。当然,在交易环节如要考虑抑制炒作的话,可以对短期倒手交易作特殊处理。另外要处理好税收负担在“第一单位”概念之下的扣除问题,让社会接受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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