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涉文物犯罪立案年逾2000起
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大韩村东,路两边种着成片的玉米。从“大韩村遗址”石碑出发拐过一个弯,玉米地中间被开辟出一条3米宽的过道。往里走有20多亩裸露着泥土的空地,田垄、玉米杆依稀可见。
去年12月底至今年2月,这块田里埋藏的文物连遭4次洗劫。两个团伙的20余名犯罪嫌疑人盗挖国家级文物229件,其中青铜器169件、玉器60件。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近日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说,近几年,每年全国涉文物犯罪立案数量都在2000起以上,文物犯罪形势严峻,一些职业盗墓犯罪团伙流窜各地盗掘古墓葬,给国家文物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暗语沟通盗挖方案
滕州境内地上、地下文物资源丰富,包括大韩村古村落遗址在内,全市有70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点多面广,增加了保护难度。陈士渠说,随着文物价格不断上涨,犯罪分子向墓葬伸出黑手。
记者在大韩村遗址现场看到,盗墓团伙遗留了多个盗洞。一个圆形盗洞直径约50厘米,有两米多深,里面斜插着一根玉米杆。另外两个方形盗洞距离较近。滕州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所长秦猛告诉记者,这两个盗洞曾被犯罪嫌疑人回填,雨后塌陷才显露出来。
警方查明,去年12月13日、今年1月27日、2月5日、2月21日,犯罪嫌疑人秦某先后组织两伙人盗挖古墓葬,后3次均盗得文物。秦某称,有一次盗出的文物太多,没能一次带走,就把一部分埋了回去,后来又去挖了一次。
“发现‘哆来咪’了”,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洪亮介绍说,警方发现,秦某与同伙通话会使用类似的暗语。
王洪亮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很难使用文物的学名沟通,因此形成一套暗语。而使用暗语沟通,还可以逃避警方打击。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盗墓团伙所说的“哆来咪”“大铃铛”,是指古代乐器石磬、铜编钟等;“满工的”“素的”用以区分文物有没有花纹;“错的”代表“错金”“错银”“错铜”等稀有加工工艺。
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6-2022年中国重点地区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发展现状与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滕州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所长秦猛介绍说,冬夏两季是盗墓犯罪高发期。盗墓案件发生后,文物保护部门在古墓葬田地四周安装了摄像头,但玉米长到两米多高,不利于观察巡查,相关部门补偿群众后,对玉米进行了砍伐。公安机关、文物保护部门也对重点保护地点加大了巡查力度。陈士渠说,此次被盗挖的229件珍贵文物,全部被追回。警方发现,有的犯罪团伙盗得珍贵文物后,通过地下渠道将文物贩卖到国外,危害严重。针对这种情况,警方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会全力追缴文物。
合谋盗墓分赃反目
去年12月13日晚,官桥镇大韩村东,两伙犯罪嫌疑人在同一片古遗址上寻找着文物埋藏地点。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廖吉祥说:“盗挖现场出现多个团伙时,他们会各找各的,谁先找到归谁。”
王洪亮说,盗墓团伙成员没有固定职业,以秦某为头目的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
据秦某交代,他在滕州某古玩城开店,投了四五万元本金,生意却不好。他发现,做文物生意只能赚个小头,不如做“一手”文物赚大钱。于是,他便召集人手行动起来。
警方在秦某家中搜出一本现实版“盗墓笔记”,上面写有多个古墓葬详细地址,还搜出一本旧考古教科书以及秦某搜集的考古资料。
团伙成员孟某与秦某在同一个文玩市场摆摊做生意。今年除夕夜,孟某接到秦某的电话,叫他到盗墓现场放风。
廖吉祥介绍说,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之一王某,具有一定的考古知识,扮演“军师”的角色,负责分析墓葬方位、墓主人身份地位、埋藏物布局、挖掘方向等。团伙成员樊某就住在保护区附近,负责到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附近望风。
滕州警方侦查发现,盗墓团伙盗挖的第一批文物卖得赃款160万元,秦某多拿10万元,其他赃款团伙成员平分。第二次销赃所得120万元,给其他8名成员每人4万余元,其余被秦某独吞。秦某的做法引发内讧,团伙成员以投案相要挟,希望获得更高的分成。秦某感觉无法掌控团伙人员,便另外纠集一伙互不认识且与他单线联系的人,再一次盗掘古墓葬。
陈士渠介绍说,盗墓犯罪团伙的分工通常是:有人出资策划;懂一些风水或考古知识的人负责选定盗掘古墓葬的具体位置;有人具体组织人员打洞挖掘、放风等;运输、收赃销赃环节也有专人负责,形成完整的链条。犯罪团伙日益专业化、职业化,有些团伙利用微光夜视仪、军用望远镜,还有的借助爆破装置盗掘古墓葬,危害非常大。警方对这类犯罪要主动发现、严厉打击,凡是参与文物犯罪的人员,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文物多种破坏
此次遭到盗挖的文物,级别之高、价值之重,从专家初步鉴定中略见一斑。
刻有12字铭文的“倪公”戈,被认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春秋时期的同心圆嵌绿宝石菱形纹铜短剑,被认定为国家二级文物。
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赵凯带上白手套,拿起被追缴的文物向记者展示,只见铜鼎、铜壶、铜盘等多件文物上,留有比一元钱硬币略小的圆孔。
“这些都是被探针穿透留下的。”赵凯说,犯罪嫌疑人盗墓时,使用比小手指细一些的探针,尾部可以不断延长,加上两个把手就能绞力向下钻。犯罪嫌疑人会凭探针穿过地下埋藏物时的感觉判断,探到的是铜器、瓷器、陶器还是石头。这是对文物的第一种破坏。文物专家考古,是用小型工具慢慢发掘。犯罪嫌疑人盗墓用的是洛阳铲等工具,进行破坏性挖掘。这是对文物的第二种破坏。
赵凯告诉记者,带有铭文的青铜器更值钱。为了看清文物的成色、材质、花纹、铭文等特征,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对文物进行清理、清洗,甚至对一些文物进行局部打磨、抛光。
“金文上承甲骨文,下启秦代小篆,是破译甲骨文的线索,研究价值极高。有些盗墓团伙为了卖出高价,甚至私自在文物上刻上金文。”赵凯说,这是对文物的第三种破坏。
多方合作打击犯罪
打击文物犯罪迫在眉睫。
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的行动,挂牌督办8起重大在侦文物犯罪案件,其中陕西4起,湖北两起,湖南、山东各1起。对于长期从事文物犯罪但久未抓获的在逃人员,公安部发出10个A级通缉令,大韩村特大盗墓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在其中。目前,10人中已有7人落网。
公安部A级通缉令对犯罪嫌疑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孟某告诉记者,逃跑中得知自己上了公安部A级通缉名单,感到非常震惊。4天后,他向滕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士渠说,打击文物犯罪首先要面对的是发现难。有些古墓葬不为人所知,表面上看起来就是一些庄稼地或者荒郊野地。有些群众在野外发现一个洞,并不知道是有人在盗掘古墓葬。大韩村遗址古墓葬和另外一起陕西渭南盗墓案件都是这种情形。
警方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打盗洞时经常做一些伪装,有些团伙盗墓之后会回填盗洞口,有些团伙用木板等物品掩盖洞口后再盖上土。陈士渠说,很多团伙成员是跨省份作案,作案地点不固定,根据古墓葬现场盗掘条件选择下手机会。在很短的几天内,就把一个古墓葬洗劫一空。
“一件青铜器是不是文物,是哪个级别的文物,只有文物专家才能判断。”陈士渠说,盗墓类案件并非常见案件,侦办需要有专业知识。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要主动发现线索,会同文物部门加大对古墓葬、古遗址的安全防护。希望群众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物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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