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6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1587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4.8%。营改增成效好于预期,全年累计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确保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
“在GDP增速下降幅度不大的情况下,2016年税收收入增幅下降较多,实施减税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当天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说。
营改增及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据王军介绍,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但也是营改增扩围的“净受益者”。2012年至2015年,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分别为237亿元、802亿元、1020亿元、1220亿元,呈逐步增加趋势。特别是2016年减税规模继续扩大,1至4月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406亿元,5月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可抵扣进项进一步增加。2016年1至11月,原增值税纳税人累计减税1586亿元,约占全部营改增减税额的三分之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税金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下税金等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2012年至2015年分别是5.8%、5.77%、5.6%、5.36%。
除了工业企业,小企业也是营改增受益很大的群体。数据显示,去年5月至11月,全国四大行业新纳入营改增的9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了26.7%。
王军表示,营改增作为一项税制改革措施,与直接减免税不完全一样,更需要企业根据制度要求的变化,相应着力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以尽量多地享受政策红利。
王军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新的减税措施。同时,将加强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办理税收优惠的手续,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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