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序已是初冬,八闽大地依旧处处山清水秀、草木馥郁。
绿水青山,正是展示清新福建的“烫金名片”。有一组让每一个福建人引以为傲的数据:森林覆盖率高达65.95%,连续多年领跑全国;12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97.8%,Ⅰ-Ⅲ类水质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所有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5个百分点,在环保部11月14日发布的今年10月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厦门跻身了相对较好的前十名,福州荣登亚军。
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被赋予新的重任,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从生态省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路径从未止步,孜孜以求。
“我们必须摒弃粗放式的、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既要发展,又要环境;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以巩固拓展生态环境优势为主线,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围绕绿色发展,省委、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战略部署,在全国率先探索环境监管督企向督政转变。
从2014年起,福建省不再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而对34个县取消了GDP考核,取而代之的是考生态、考农民增收。
2014年,福建省开始实施河长制,闽江和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一位副省长担任河长,并确定其为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包河治水”弥补了此前“九龙治水”的制度缺陷,由各级领导担任河长使行政资源的调配更为顺畅,也使治水的保障力度空前提升。
2015年,省政府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主要就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补偿,明确以标准化方式筹措、用因素法公式分配生态补偿金,建立起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等挂钩的全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096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86起,办理的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三。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共完成植树造林1665万亩,比“十一五”期间增长48%,森林覆盖率从63.10%提高到65.95%,继续领跑全国。此外,福建省在实现GDP年均增长10.7%、财政收入翻番的同时,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五年连降,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硬任务,万元GDP排放强度仅为全国一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正转化为吸引新兴产业、高端人才、项目资金的强大磁场。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努力建设美丽福建”——绿色理念,已然融入八闽人民的血液中,成为未来发展的信心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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