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万多亩湿地毁于综合开发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将湿地谎称为既有耕地,向上级申报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开发项目,并获得批准,造成保护区内10000多亩湿地被毁。
参考《2016-2022年中国环保产业行业深度调查及十三五发展商机研究报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将湿地谎称为既有耕地,向上级申报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开发项目,并获得批准,造成保护区内10000多亩湿地被毁。
这一结论来自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黑龙江省环保督察进行的反馈报告。
2016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15日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反馈报告称,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严重。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八五六农场、兴凯湖农场在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垦耕地,造成2500多亩草地被毁;建三江管理局、齐齐哈尔管理局所属农(牧)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11个综合开发项目。
2015年,大庆市肇源县水务局批准《肇源县松花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5-2018年)》,确定的总面积达4000余亩的9个可采区,全部位于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2011至2014年,肇源县有关部门违规发放采砂许可并收取管理费,造成沿江湿地保护区内违规采砂现象猖獗,河道破坏严重。
另外,2012年以来,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新建4处采砂场;红兴隆管理局红旗岭农场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规开展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经营活动。
督察指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领域和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明显差距。除上述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现象外,还存在以下问题: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现象;哈尔滨市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部分区域环境污染严重。
督察反馈报告具体指出,《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
《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将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安装脱硫设施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17年推迟到2018年。
与此同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也不到位,2013年10月以来,全省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031台;全省燃煤电厂316台在产机组中,有274台未完成治污设施改造,难以稳定达标。
在哈尔滨市环境治理工作上,督察反馈报告提到,近年来,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督察发现,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燃煤锅炉淘汰不实,南岗、香坊两区2015年上报已淘汰的165台燃煤小锅炉中有48台实际没有淘汰。
督察反馈报告还提到,黑龙江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目前,全省仍有临时性垃圾堆放场所280余处,累计堆存垃圾9300多万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鹤岗市每天产生1000多吨生活垃圾全部填埋在城市周边废矿坑、采砂坑中,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进驻期间,群众还对哈尔滨市化工路区域5家化工和热电企业、哈尔滨小岭水泥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化工集团公司、双鸭山建龙钢铁等企业大气污染问题反映强烈。
督察要求,黑龙江省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督察强调,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反馈报告称,黑龙江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034件,立案处罚220件,拘留28人,约谈32人,问责13个党组织、20个单位和5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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