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羽绒服产品质量水平与上次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二是所抽羽绒服产品的卫生指标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孢杆菌、沙门氏菌、甲醛含量、pH值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充绒量偏差低于标准规定要求,其中有1种羽绒服产品的充绒量实测偏差为-9.4%;含绒量不足,有1种羽绒服产品含绒量明示标注为90%,但实测结果含绒量仅为72.7%。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羽绒服装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羽绒服装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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