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4日全文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八大主要任务和十项具体的政策措施。2009年至2011年,我国纺织产业的八大主要任务有:稳定国内外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表示,《规划》可以有利于纺织行业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其最根本、长远的意义在于促进纺织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鼓励产业向中西部转移
《规划》明确提出优化区域布局要求。东部沿海纺织工业发达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行业和产品。鼓励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纺服加工基地。加强内地与新疆合作,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支持大企业集团将其产业链的一端移入新疆发展,把新疆建成依托内地面向中亚乃至欧洲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加工基地和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
在市场开拓上,《规划》提出:稳定国内外市场。稳定和开拓出口市场,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鼓励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在主销市场设立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促进国内纺织品服装消费,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规划》要求:第一、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和应用。加速实现高性能碳纤维等高新技术纤维和复合材料的产业化,总产量由目前的7万吨提高到14万吨。第二、加快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应用。第三、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国产纺织机械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第四、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
继续提高出口退税率
《规划》在政策措施及保障条件方面重点提出:继续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认真落实提高部分轻纺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措施。《规划》还在加大棉花(资讯,行情)(资讯,行情)、厂丝收购力度、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表示将加大对纺织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一些基本面较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较好、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将到期贷款适当展期;放宽中小纺企贷款呆账核销条件,简化手续和程序,对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和提供风险补偿。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
《规划》还表示,要减轻纺织企业负担,加大对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专家指出《规划》多处不足
第一纺织网总编辑汪前进认为,《规划》中相对具体或有实质内容的举措只有三条:一是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二是出口退税将继续上调;三是扩大信贷规模。
汪前进认为,振兴规划在提振内需方面,《规划》缺乏一些实际性的举措。他建议政策调整应彻底转变思路,将全部重心直接放在刺激国内消费上,并容忍出口贸易的适度萎缩。在落后产能退出方面,政策层面要推出符合市场规律的引导机制。因为落后产能不会自动退出,在小企业风雨飘摇之际,大企业也不愿兼并重组。第三,建议加大对纺织行业的减税支持。
他还认为,需注意短期和长期方针之间的平衡。在《细则》中,既要在当前保就业,又要解决产业的中长期发展问题。其中,解决中长期发展问题的重要一环就在于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改造,这必然会造成失业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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