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新税则已于1月1日实施。2009年皮革行业产品进出口关税呈现如下新特点:
一、我国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进口税率已按WTO承诺完成,2009年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为12.2%,与上年相同。
二、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双边或多边关税优惠条款幅度和范围不断加大。我国对已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关税税率低于优惠税率。2009年与皮革产品相关的协定进口关税与上年相比,中国从智利、东盟八国、巴基斯坦、新西兰进口关税优惠幅度有较大提高。
2009年中国对从智利进口的平均进口关税为1.7%,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10.5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1.6个百分点;其中,鞋及鞋靴零件的进口关税已降至0。
2009年中国对从巴基斯坦进口的平均进口关税为8.5%,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3.7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0.5个百分点。
2009年中国对从东盟八国进口的平均进口关税为2.7%,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9.5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3.3个百分点;其中,生皮的平均进口关税已降至1%。
2009年中国对从新西兰进口的平均进口关税为7.3%,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4.9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4.8个百分点;其中,生皮和成品革的平均进口关税已降至4.4%。
三、对部分半成品革进口关税暂时下调又增加了两个海关税号
2009年除继续保持6个半成品革海关税号进口关税暂时下调2个百分点外,又增加了一个半成品革(41044100全粒面未剖层、粒面剖层牛干革)和一个成品革(41071210已鞣粒面剖层整张牛皮革)进口关税暂时下调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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