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指出,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放手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这一信号的释放,已充分表明内蒙古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的决心和态度,也预示着非公经济发展正在迎来更加美好的春天!
回首过往,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彰显出独有的魅力:到2015年底,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62.84万户,占全区市场主体的97.84%;全区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突破了1万亿,达到了11579.1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64.2%,年均增长8.8%。上缴税收占全区6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区89.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区67.7%,城镇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占全区城镇就业人员总数75.7%,城镇非公有制单位新增就业人数占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2.56%。2016年上半年,全区非公经济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6%,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2.2%,税收增速为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10.1%。
“非公经济活力的充分释放离不开政策扶持,离不开自治区从上而下积极构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指出。
2013年6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增强自治区经济增长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今年6月,自治区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从市场准入、财税、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就财税政策支持而言,内蒙古设立5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形成配套,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争取中央投资和安排本级用于引导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时,重点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
此外,自治区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自治区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等等。
政策倾斜和来自各个部门的鼎力支持形成了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合力,搭建起全区非公经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我区服务业涉及行业众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截至2015年底,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1437户,大多数服务业企业都属于小微非公有制企业。
近几年,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等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自治区发改委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45个服务业示范项目建设。同时,创新了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投资方式,安排1亿元服务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2亿元,设立了总规模3亿元的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融资渠道。
为进一步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仅2015年,自治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多个关于取消、降低相关收费的通知,全年共计取消和降低收费项目51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83亿元。
2014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扶持非公经济发展。如今,非公企业准入程序一简再简、准入门槛一降再降、准入效率一提再提,实现了工商登记零收费、经营场所零门槛、网上办事零距离,登记注册更加简单、便捷、高效,催生了大量的非公市场主体。从2014年3月改革新政实施到今年12月18日,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5.32万户,其中非公市场主体占98.66%;个体私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520.50万人,非公经济成为全区加快发展的主力军和增加就业的主渠道。
鄂尔多斯市作为我区非公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从改革创新、政策扶持、转型升级、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非公经济重点倾斜。近年来,鄂尔多斯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扶持工商企业降本增效措施》等政策措施23项。并编制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启动了“鄂尔多斯市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进企业计划”,首批选聘的17名国内外知名科技专家中有14名被选派到非公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市本级安排30亿元转型发展资金,通过项目基金的方式,全力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转型发展……通过多措并举,涌现出鄂尔多斯集团、伊泰集团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非公企业,领跑全市经济发展,并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鄂尔多斯共有各类非公经济主体17.3万户,非公经济占GDP、税收和就业比重都超过了70%,有4家非公企业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5家非公企业进入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
通辽市全市投资3500万元,在全区率先成立了非公经济阳光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与市政服务中心优势互补,形成了双轮驱动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该市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非公企业“轻松上阵”。“营改增”政策全年可为企业减税5亿元;落实自治区减免涉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扩大其中18项免征范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600万元。
百花齐放的好政策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成立仅一年半的内蒙古宅小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充分感受到了来自政府的“亲”“清”。“呼和浩特金海工业园区免费给我们开辟出一块办公区域,划拨了人才扶持政策专项资金。目前,园区还正在积极为我们争取社保补贴和税收补贴。‘保姆式’的服务让我们倍感温馨,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公司总经理郭超宇激动地说。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在自治区上下正在合力构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滋润下,我区非公经济必将迎来更加明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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