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已经把互联网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同时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
“互联网行业已经对经济增长产生‘双动力’,这包括自身快速发展、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一位新三板企业负责人近日表示,“互联网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尤其在挖掘潜在消费需求方面作用突出,互联网释放了大众消费活力,为经济转型发展塑造新的引擎。”
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工具和载体,互联网的集约特征推动了行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助推中国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邬贺铨认为,在中国的经济转型上,分享经济就应该是优化产业资源,为缺乏资源的地方和企业提供服务。互联网的数字化转型,不是拿钱就能买来的,也不是买来就能用的,而是根据整个流程的再造,是一场管理上的革命。
近年来,我国网络商品零售保持较高增速,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仅前10个月,全国网上零售额39288亿元,同比增长25.7%。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1740亿元,增长24.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8%,比前9个月提高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
互联网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近两年来,“互联网+”模式正在加速向各个行业和领域渗透。“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一位券商TMT行业研究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部分细分领域已经形成比较优势,这有助于推动“互联网+”模式与其他行业的融合,进而实现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这有利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认为,目前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可以用“后起之秀”来形容。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很快又健康,超过很多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过程中明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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