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较早探索文化体制改革的省份之一。上世纪末至今,广东以“放权搞活”为核心,率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极大释放了文化生产力,国有文化产业集团迅速壮大,初步形成较完整的产业体系,拥有了12家国有文化集团,涉及新闻出版业、广电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会展业、广告业、旅游业、电子信息业、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业等。
2003年以来,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6%,连续5年位列全国各省市首位。文化产业单位数、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总资产分别占全国的12.45%、17.8%、34.55%和23.27%。2008年,广东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27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6.4%,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圳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7%,成为继高新技术、金融和物流产业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
目前,广东正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加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至明年底,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将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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