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创新版图正在加速重构。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探索新常态下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创造新常态下引领发展的新优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提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三步走”战略目标,明确2020年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区域是国家创新发展的基础和依托,建成创新型国家必须要有若干省市走在前列,必须要有良好的区域创新生态作激励支撑,必须要有创新调查等制度安排作基础保障。”在日前召开的科技部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表示,近年来,科技部对标创新型国家建设,从区域层面加强点上引领、面上推动、改革激励、基础保障,取得积极进展。
点上引领:推动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北京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成立了由国务院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
建设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增添我国经济发展新动力、增强国际竞争综合实力和实现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据了解,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定位于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创新人才首选地、文化创新先行区和生态建设示范城。发展目标是:2017年科技创新动力、活力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初具规模;到2020年,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全国;到2030年,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定位于全球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重要策源地,创新人才交融、成果交易、信息交换的重要枢纽地和创新资本、机构、平台的重要集聚地。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到203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头、走到世界前列。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北京、上海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始终处在全国前两位。”许倞表示,北京积极推进“三大科学城”建设,中关村科学城依托中科院、高校、央企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原创成果,怀柔科学城加快建设大科学装置群,未来科技城打造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新集聚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赋予了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人才出入境管理20条政策使外籍人才永久居留许可证办理更便利。上海启动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微技术工业研究院、材料基因组工程等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加快建设,实施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高端芯片、新型显示等一批战略科技项目和工程,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股权奖励递延纳税政策、8家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海外人才引进和户籍政策优化等多项改革取得新突破。
面上推动: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城市
为推动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2013年以来,支持江苏、安徽、浙江、陕西、湖北、广东、福建7个地方开展了创新型省份建设;2010年以来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支持合肥、深圳等61个城市开展了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覆盖了除西藏拉萨以外的所有30个省会城市。2016年,进一步印发《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聚焦在创新要素集聚能力、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创业环境、创新支撑社会民生发展、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等重点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许倞表示,区域创新能力调查数据显示,江苏近两年始终排在全国第一位;浙江仅次于北上广三地排在第五位;安徽始终排在中部六省第一位;陕西近三年保持快速上升势头,在西部12个省市中仅次于重庆,排在第二位。2015年,江苏、安徽、浙江、陕西、湖北、广东、福建七省R&D经费占全国45.1%;七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446家,占全国49.2%;七省国家科技型孵化器339家,占全国45.8%;七省R&D人员总数占全国49.9%。深圳柴火空间、杭州洋葱胶囊等一批城市创新创业孵化器蓬勃发展。
改革激励: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之举。”许倞表示,科技部与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充分发挥区域在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201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8个区域改革试验方案,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8个方面开展改革探索。
一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方面细化任务分工、深入实地调研、开展监督评估、加强宣传总结,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国务院授权的169项先行先试重大改革举措已有132项启动实施,国务院同意地方自主探索的700多项改革举措近一半已启动实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批制度和政策供给,如科技部、人社部牵头编制了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初步形成拟在不同范围内复制推广的20多项改革举措,部分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如允许外国留学生在华创业、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核心的新型维权机制、民口企业配套军品的认定标准和准入机制等。
基础保障: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在对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进行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基础上,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价的制度安排。
2012年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方案》《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会同国家统计局组建了14个部门组成的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组;实施统计调查,完成了11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共44万家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创新调查、年度研究机构创新活动统计调查、高校创新调查;加强监测评价,陆续发布《国家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区域科技进步评价报告》《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中国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等,研究机构、高校等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也正有序推进。
“目前,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基本建成,为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许倞表示,数据显示,我国创新能力世界排名提升至第18位。预计2016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2%;R&D经费达到15440亿元,是2010年的2.18倍,R&D人员全时当量381万人年,较2010年增长49.2%,分别位居世界第2位和首位;SC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29万篇,与2010年相比翻了一番,位居世界第2位;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位居世界首位和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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