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3项重点任务,涉及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等九大方面,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今年年底前,其他高校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行动计划》旨在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突出作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理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环节,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切实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高校顶层设计与校内协同,建立适合高校特点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培养一批复合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采用兼顾市场化运营手段的多种转移转化模式,支持创新创业,激发科技人员从事产学研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提高科研质量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益。“十三五”期间,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依托高校人才、科技优势,推动一批能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显著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在制度建设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实行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方的权益,同时要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的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新聘工程类教师必要条件的试点工作。
为挖掘科技成果转化潜力,《行动计划》明确,要加强科技成果源头管理,开展项目筛选,通过建立专利池、可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储备库等手段,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成熟度、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成果,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进行小试、中试。
拓宽资金渠道,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是《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之一,不仅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同时还要拓宽社会资金参与渠道,如通过组织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在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分类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将建设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机制,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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