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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欧盟负责金融市场监管的委员米歇尔.巴尔尼埃(Michel Barnier)在周三投票前的辩论中对议会表示,众所周知,评级机构对金融危机的爆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今天所讨论的议案就是对此作出的史无前例的回应。
布鲁塞尔--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计划周三批准针对信用评级公司的新规,以限制这些公司调整主权债评级的自由,并使它们更易于受到法律诉讼的影响。
欧洲官员表示,欧洲议会可能将通过一项折衷的法律草案,该草案是成员国与议会议员经过长时间谈判後在去年11月最终确定的。欧盟(European Union)各国财政部长将在未来几周签署这一法案。
这将成为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针对评级公司的第三套欧洲监管规则。
新法案主要在五个方面作了调整:促使金融公司和欧盟机构不自动使用评级;削弱主要评级公司对业界的掌控;对评级公司何时可调整主权债评级加以限制;使有关方面更易于起诉评级公司的过失行为;禁止评级公司对作为重要股东的公司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法案还规定,欧盟将订立一个目标,到2020年将使多数金融监管规定不再包含参照评级的内容。
欧盟负责金融市场监管的委员米歇尔.巴尔尼埃(Michel Barnier)在周三投票前的辩论中对议会表示,众所周知,评级机构对金融危机的爆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今天所讨论的议案就是对此作出的史无前例的回应。
新规则包含一个固定的时间表,规定了评级公司何时可对主权债券评级作出被动评级调整,每年不得超过三次。
穆迪(Moody's)发言人Daniel Piels表示,新规获得批准後,穆迪将致力于新规的实施,但新规所包含的一些未经实践的政策措施仍令人担心。
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的一名发言人在议会投票之前未予置评。
惠誉(Fitch)的一名发言人没有立即回应采访者的置评请求。
这一欧洲立法将影响所有在欧盟注册的主要评级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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