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收到的民事裁定书称,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破产清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批产清算申请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决定立案受理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公司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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