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9月5日消息,针对市场关注的“大小非”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日表示,监管层不会违背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契约,将以创新的市场化手段对“大小非”减持进行疏导和规范。
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在获得流通权之后,不涉及控股权的“大小非”股东会与其他流通股东一样遵循投资决策规律,来决定对所持股票进行抛售或者继续持有。
针对市场关于限制“大小非”减持的一些观点,该负责人说,股权分置改革时双方当事人通过对价谈判形成了契约,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支付对价获得了流通权,如果再重新采取延长锁定期或者征收暴利税等举措,就等于违背了当时的契约。
这位负责人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改变上市公司两类股份、两个市场、两种价格并存的情况,这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实质性的突破,不能再回到股改之前的老路上去了。
“今天的股改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加以珍惜。”发言人强调。
为妥善解决“大小非”减持问题,证监会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引入大宗交易系统、实施“二次发售”机制以及计划推出的可交换公司债,这些举措都起到了或即将起到减缓“大小非”对市场冲击的作用。
这位发言人介绍说,自4月份引入大宗交易平台以来,虽然出现了5起“大小非”违规抛售案例,但监管层都及时行动,通过限制账号交易、限期购回、超额部分退回上市公司等举措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惩罚,目前没有再发现新的违规情况。
针对市场担心的大宗交易平台“过桥减持”问题,这位新闻发言人说,通过关联方交易在大宗交易系统抛售“大小非”股票风险很大,对是否存在此类情况证监会正在调查中。
另据介绍,“二次发售”机制已经开始运行,已经有券商开始在大宗交易平台上承担起承销商的职能,不过仍有一些细节需要做进一步的安排。
针对市场放慢融资步伐的呼声,发言人表示,08年以来的新股发行节奏已经比较慢了,证监会在有意识地解决这些问题,并做出一些安排,很多企业虽过会却还没有发批文。
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采用市场化、创新化的手段来规范大宗股份转让的行为,提高大宗股份转让的透明度,为大宗股份的持有者提供流动性,证监会将密切关注全流通情况下的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来疏导和规范相关股份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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