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文化贸易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文化企业纷纷走向海外拓展市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蔚然成风。
然而,我国文化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文化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任重而道远。
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文化企业“走出去”,提高京津冀文化产业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文化企业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北京市商务委和京津冀贸促会等机构近日主办了促进京津冀文化企业走出去政策与实务交流会,以期助力京津冀文化企业了解国家促进文化企业“走出去”战略,更好地发挥文化交流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文化贸易和投资务实合作。
文化贸易长足发展
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文化软实力显著提高。
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从2003年的60.9亿美元攀升至2013年的274.1亿美元,年均增长16.2%。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额达2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2.6倍。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以视觉艺术品(工艺品等)、新型媒介(游戏机等)、印刷品、乐器为主。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03年的10.5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95.6亿美元,年均增长24.7%。2013年,我国文化服务出口额为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3.2倍。文化服务出口以广告宣传服务、综合服务为主。
从产业门类上看,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已囊括新闻出版类(实物产品、数字产品、版权输出等)、广播影视类(电影、电视等)、文化艺术类(杂技、戏曲、歌舞、武术等演艺项目)和综合服务类等各大门类。其中,文化产业的综合服务类包括游戏、动漫、网络文化服务、文化相关会展服务等内容,产品时代性强,迎合了数字化、跨国经营等方面的要求,是文化产业中增速最快的部分,也是目前中国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的领头羊。
产业“走出去”劣势明显
“近年来,我国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核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仍然存在对外逆差;对外文化贸易占整体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仍比较低。”文化部外联局“欢乐春节”办公室负责人韩立昕坦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文化贸易一直是我国国际贸易的短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大量的国际文化交流仅以友好活动而非商业行为存在。”北京市文资办副主任马一德指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较弱。
一方面,我国文化出口产品和服务档次低。文化产品输出仍以有形商品为主,设计服务、版权等文化服务出口相对较弱,而发达国家则占据了高附加值领域的贸易主导地位。
另一方面,我国文化产业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推广到国际市场的很多文化产品和服务,虽然带有不少中国文化符号或元素,但由于原创性差、创意陈旧、表现形式落后,或者只是简单模仿,没有与现代高科技手段有效嫁接,导致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不高,市场适应性不强,国外消费者的接受度较差。
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是国际竞争力差的主要体现。我国尚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且带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品牌,无法将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企业的海外市场营销渠道有限,难以进入海外主流市场。
马一德认为,我国文化产业实力羸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能力不足,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国际竞争力不强,原创贡献率低。增强自主创新,大力发展、保护知识产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是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必经之路。
多方助力中国文化走向世界
为促进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国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及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相关部委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对文化出口企业给予了一定支持。“要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把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产业推向世界。”韩立昕表示,我国将着力培养外向型的文化企业,努力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从事对外文化的贸易业务,到境外去开拓市场,形成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参与的文化出口格局;坚持市场运作,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创新文化内容和文化“走出去”的模式,努力打造我国文化出口竞争的新优势。到2020年,要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搭建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贸易服务平台,使核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贸易逆差得到扭转。
据韩立昕介绍,为促进中国文化走向海外,我国着力打造了诸多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平台。
2011~2013年上海、北京、深圳分别成立三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旨在文化贸易、体制机制的先试先行和公共服务,示范和领导本地区以及周边的文化企业“走出去”。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职能
一是发挥公共的文化职务,利用渠道资源优势带动帮助周边的中小企业“走出去”,发挥对外服务贸易的窗口作用。
二是加大体制机制的创新建设力度,在确保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发挥比较优势,先试先行,摸索快捷有效的文化产品、服务出口、海外投资的运作模式和流程。
三是建立文化贸易的合作机制,推动境内外文化企业开展合作,打造和扶持一批具有国家战略视野和较高国际化水平的外向型企业,并利用驻外使领馆和海外文化中心的渠道优势和资源优势,支持以基地为龙头的文化企业抱团出海,寻找国际战略合作伙伴。通过贸易、投资、并购和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开拓海外文化市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广泛开展文化创意领域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
四是探索新型的中外文化企业的合作,探索和打造国际合作模式的众创空间和服务平台,孵化更多既有中国风格又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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