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中企有能力应对光伏“双反”争端

  作为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中欧光伏贸易摩擦一直备受关注。近日有消息显示,本应于2017年3月结束的中欧光伏贸易争端或将再起波澜。

  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欧委会近日发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调查结果的披露文件,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对此,中国商务部、行业组织机电商会以及中国光伏企业均表示失望。

  业内人士直言,尽管遭到各方反对,但欧委会的建议最终很有可能得以实施。不过经过这几年在国际市场上的磨炼,中国光伏企业在面对可能继续遭遇的“双反”局面时,会作出自己的判断,也有足够的能力应对。

  继续“双反”遭各方反对

  根据外媒消息,欧委会此次建议,将现有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关税征收期限再延长两年。目前欧委会的建议尚未得到批准,提议文件已被送至各成员国进行审查。2017年1月6日,欧委会将邀请成员国对该提议发表意见,最终决议将于明年3月公布。

  对于上述情况,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日前发表公开谈话表示失望。

  王贺军指出,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和共同敌人。光伏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产品,其快速应用与发展对各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欧盟继续采取“双反”措施,既损害中国企业的利益,也不利于欧盟的长远利益,还有损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12月26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发表声明指出,机电商会以及中国光伏企业对欧委会此举表示失望。欧盟光伏“双反”措施已经施行逾3年,对欧盟产业提供了足够保护。如果实施期限继续延长,将对欧盟光伏组件生产商提供过度保护,置欧盟上下游产业于不利境地,伤害欧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欧盟上下游企业、有关行业组织以及部分欧盟议会议员也强烈反对延长“双反”措施实施期限。

  尽管遭到各方反对,欧委会仍一意孤行。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当前欧洲经济不景气,使欧委会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受到欧盟成员国某些企业的压力。与此同时,受经济低迷影响,欧洲市场需求尚未复苏,这也使其不愿减少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中企应对能力大大提高

  王贺军强调,欧盟应尽快彻底终止光伏“双反”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在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点放在合作上。

  机电商会也指出,中国光伏行业的迅速发展,得益于其在研发实力、产品质量、规模效应、产业集聚方面的优势。中欧双方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基础,双方产业合作对欧盟实现其清洁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如此,有分析指出,欧盟的决定最终仍很有可能得以实施。

  对此,周密认为,日落复审虽然并不意味着必须终止现有的“双反”措施,但事实上,经过3年保护,相关行业领域的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理应对相关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重新考虑。欧盟如果执意继续采取“双反”措施,中方不排除在世贸组织相关机制下行使权利,提请磋商,以消除不公平贸易限制措施对市场造成的扭曲和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具体到企业层面,周密指出,近些年企业在对欧盟市场的策略和布局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包括进入上游领域、增加产品品种、市场多元化发展、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等,一些企业还在欧盟等地投资光伏发电厂,对欧盟市场的依赖度大大降低。

  据了解,近两年来,包括天合光能、保利协鑫、晶科能源等众多光伏企业纷纷在东南亚等地设立工厂,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经过这些年在海外市场的磨炼,中国光伏企业的应对能力和生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面对可能继续遭遇的‘双反’局面,企业会有自己的判断和预期,并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周密认为。

  此外,国内市场的崛起也为光伏企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外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到2020年年底,全国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1.1亿千瓦。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划》明确了光伏产业的发展目标,无疑给中国光伏企业带来了巨大市场。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新型储能迎新机!已有部分储能股预告实现盈利

新型储能迎新机!已有部分储能股预告实现盈利

2月17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等增长引擎,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02月19日
中国南方五省区新能源总装机容量突破2亿千瓦!占该区域发电总装机比例36.6%

中国南方五省区新能源总装机容量突破2亿千瓦!占该区域发电总装机比例36.6%

2月14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数据显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中国南方五省区新能源总装机容量突破2亿千瓦,新能源作为该区域第一电源地位更加稳固。

2025年02月17日
技术落地已走在世界前列!预计2026年我国煤制烯烃行业产能迎来激增

技术落地已走在世界前列!预计2026年我国煤制烯烃行业产能迎来激增

2月3日,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传出消息,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以及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将分别于2月22日、2月28日全面开工建设。

2025年02月08日
全球锂资源格局已被重塑 中国锂矿储量攀升至全球第二

全球锂资源格局已被重塑 中国锂矿储量攀升至全球第二

1月8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宣布,我国锂矿找矿实现重大突破,并在四川、新疆、青海、江西、内蒙古等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锂辉石型、盐湖型、锂云母型锂矿新增资源量均超千万吨,使中国锂矿储量全球占比由6%提升至16.5%,排名从第六位跃升至第二位,重塑了全球锂资源格局。

2025年01月10日
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1.886亿吨 总成交额181.135亿元

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1.886亿吨 总成交额181.135亿元

12月31日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4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据成交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886亿吨,总成交额181.135亿元。

2025年01月06日
2025年1月1日国内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 强调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2025年1月1日国内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 强调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首部能源法的正式施行填补了能源领域立法空白。强调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要求建立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制度,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强调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

2025年01月04日
2024年前11月我国煤炭进口总量已超2023年全年 创历史新高 进口均价则同比下降

2024年前11月我国煤炭进口总量已超2023年全年 创历史新高 进口均价则同比下降

12月10日,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11月我国进口煤炭5498.2万吨,较上月增加873.4万吨,环比增长18.89%,同比增长26.38%,创下历年来单月进口量历史新高。1-11月,我国累计进口煤及褐煤49034.9万吨,同比增长14.8%,进口均价688.4元/吨,同比下跌12.5%。较2023年,我国进口煤

2024年12月14日
国轩高科再次深入海外建厂!未来两三年我国动力电池行业海外产能将集中释放

国轩高科再次深入海外建厂!未来两三年我国动力电池行业海外产能将集中释放

12月12日晚,从事锂离子电池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国轩高科(002074)公布两个海外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公告,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25.14亿欧元,约等于人民币191.47亿元。

2024年12月1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