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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壁垒及行业利润水平情况

 

导读:2016年中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壁垒及行业利润水平情况。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天然发电行业运行态势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报告

       1、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质壁垒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国家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2)特许经营权壁垒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燃气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制,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从事城市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取得相应的特许经营权,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履行特许经营权义务。若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内有违规行为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

       (3)先发优势形成的区域性自然垄断壁垒

       由于燃气管网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地下管位资源,且管网投资较大,为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全保障最大化,通常各地政府不允许多家燃气企业在同一区域经营。因此,我国城市燃气企业在先行进入特定区域并取得特许经营权后,在经营上处于独占地位。

       (4)气源供应壁垒

       天然气属于国家战略性基础能源,我国的天然气气源供应目前基本上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大型中央企业掌控。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根据国家发改委于 2012 年 10 月 14 日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坚持以产定需,所有新建天然气利用项目(包括优先类)申报核准时必须落实气源,并签订购气合同;已用气项目供用气双方也要有合同保障。如果企业不能从上游供气企业获得充足的气源配给,则城市燃气行业新进入者的投资计划将受到极大制约。

       (5)资金及技术壁垒

       城市燃气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天然气支线管道和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长,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形成了较高的资本壁垒。

       城市燃气企业能否稳定、高效、安全、环保地运行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城市燃气技术本身是一套复杂且标准要求严格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燃气气源、输配与储气、燃气应用、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诸多环节,需要长期经营的经验摸索和技术沉淀,从而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本行业销售利润水平变动的三个主要因素为:销售量、成本(门站价)、终端销售价格。

       销售量: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城市燃气的需求将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城市燃气销售量持续攀升的态势不会发生根本性逆转。

       成本:根据 2013 年和 2014 年国家发改委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天然气门站价的基准价格仍然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全球基础能源尤其是原油价格自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大幅下跌,2015 年国家发改委也相应下调了天然气门站价格。

       终端销售价格:根据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般采取“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居民用户价格若需上调还需经过听证会程序。在实践中,各地区一般实行价格联动机制,当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时,按照基本覆盖加价成本的原则,相应顺价上调城市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城市管道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不大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稳步提升。根据 wind 资讯,2010 年至 2015 年,燃气生产与供应行业销售收入增幅为 618.71%,利润总额增幅为 507.10%。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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