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作为煤层气产业的第三个五年专项规划,该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2月2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专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将进一步加快。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十三五”煤层气产业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方君实表示,“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能源供给多元化、结构清洁化发展趋势明显。煤层气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总体来讲,机遇大于挑战。
一方面,产业外部发展形势总体有利。我国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的生产消费比重,将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至10%,鼓励大力发展煤层气。而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步伐加快,制约煤层气开发的技术瓶颈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必须把煤矿瓦斯抽采作为防治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我国已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40%至45%,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因素都为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另一方面,产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急需解决。当前,煤层气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近年来,煤层气价格受天然气价格调整影响降幅较大,抵消了财政补贴的激励效应;加之生产成本逐年提高,勘探开发投资放缓,煤层气地面产量、煤矿瓦斯利用率与社会预期差距较大。一些地区天然气输气管道对煤层气没有做到公平开放,部分开发项目输送利用配套工程滞后。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三五”期间下大力气逐一解决。
规划提出的煤层气产量和煤矿瓦斯抽采量目标是怎样确定的?对此,方君实表示,煤层气地面产量规划目标,主要从现有产能和新增产能两个方面来考虑。现有产能方面,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形成产能约90亿立方米,2015年产量44亿立方米,剩余产能预计大部分将在“十三五”时期形成产量。新增产能方面,“十三五”前3年新形成的产能,将部分转化为产量。综合以上因素,规划确定了2020年煤层气地面产量100亿立方米的规划目标。
煤矿瓦斯抽采量规划目标,主要考虑煤炭去产能工作等因素对瓦斯抽采的影响。“十三五”时期,煤炭行业加快推进化解过剩产能,重点关闭小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矿井,瓦斯抽采矿井数量将明显减少。经济新常态下,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瓦斯抽采投入会受到影响。但是,随着生产矿井瓦斯抽采技术和废弃矿井残余瓦斯抽采技术进步,又可增加部分瓦斯抽采量。为此,确定了202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140亿立方米的规划目标。
为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从勘探、开发、输送与利用、科技创新等4个方面提出了主要任务——
充足的探明储量是煤层气开发的资源基础。规划提出,要分区域开展资源勘查,稳步推进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勘探,加快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勘探,加强煤矿区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评价。
我国煤层气开发潜力巨大,但开采难度大,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因此,要分层次推进地面开发,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新建贵州毕水兴等产业化基地。
完善的输送利用设施是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煤层气基础设施薄弱,应继续坚持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统筹建设煤层气输气管道,因地制宜建设液化、压缩站和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实施煤矿区瓦斯规模化利用示范工程。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属新兴产业,技术要求高,可复制性差。当前在基础理论和技术工艺方面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规划提出要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强煤层气资源富集规律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不同地质条件下煤层气开发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示范,强化创新能力建设等3个方面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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