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制造业的重要基础产业之一,有色金属行业在‘十三五’期间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工信部日前就《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行解读时指出,有色金属行业的规模扩张阶段已经结束,为了顺应高端需求和资源环境约束,亟待提高行业供给水平。
需求生变
目前,有色金属行业面临着产业需求增速放缓的挑战。据了解,10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速从“十一五”期间的13.7%降至“十二五”期间的10.4%,基本保持了高速增长,但2015年增速降为5.8%,2016年前9个月仅为0.9%。
“十三五”期间,随着全球经济低迷和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有色金属需求萎缩将进一步显现,价格波动趋势受各国货币政策分化影响大于市场供需的影响,企业决策难度加大,产业运行总体压力将明显增加,有色金属行业发展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铜、铝、铅、锌等主要品种消费增速将由高速转为中低速,控产能、调结构、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是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在告别规模扩张阶段的同时,行业高端需求显现了巨大潜力。“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深加工实现产量、效益双增长,利润占全行业比重由2010年的32%提高到2015年的60%,我国铜材、铝材产量年均增速分别为16.9%和10.2%,高端精深加工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产品质量均一性差、智能化水平低,大飞机、集成电路用关键材料仍依赖进口。“十三五”期间,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防科技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个性化、高端化对有色金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出更高要求,有色金属作为重要支撑材料依然存在较大发展空间,高端精深加工将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主要增长极,实现高端供给“补短板”将是行业提质增效的主攻方向。
此外,资源环境约束更为突出,行业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目前,国内铜、铝、镍等原料对外依存度分别为73%、45%和86%。近年来,受资源出口国政策变化、法律约束和基础设施薄弱等影响,进口资源面临新的不确定因素,特别是我国铝行业发展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同时,国际气候变化和碳排放形势将日益严峻,行业发展还面临尾矿及赤泥等冶炼渣治理难、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等突出问题,绿色发展任务艰巨。“十三五”期间必须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一带一路”沿线优势产能和高端产业合作,谋求产业发展新空间。
路径规划
针对行业发展的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环境保护压力加大、资源保障基础薄弱等问题,《规划》提出,“十三五”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市场需求为主线,培育发展新产品、新技术、生产型服务等新动能,改造提升冶炼传统产业比较优势,实施高端材料、绿色发展、两化融合、资源保障、国际合作等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降成本、增效益等重大措施保障,着力构建以“高端、智能、绿色、服务”为方向的新型制造业,实现2020年初步建成有色金属工业强国的目标。
针对部分行业冶炼及低端加工产能过剩、无序竞争加剧、高端产品短缺、企业成本压力日益增加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规划》提出,将力争从减少低效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降成本等方面推动有色金属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和市场需求低迷,考虑到目前的产能规模和“十三五”总体需求增速放缓的形势,《规划》提出要严控铜、电解铝、铅、锌、镁等冶炼产能扩张,尤其是电解铝要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发展新材料是有色金属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实现“补短板”、打造产业新增长点的主要途径。有色金属材料品种众多,《规划》坚持立足关键领域需求、突出重点产品的原则,并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以及国防工业发展需求和前期开展的铝材上下游合作、钛产业及有色电子材料专题研究等工作,凝练出高性能轻合金、有色电子材料等四大高端材料主要发展方向,并明确了具体品种。
我国电解铝行业的总体技术、管理水平世界领先且企业间差异不大,但由于用电成本高,用电方式不同造成电价差异,高电价导致企业亏损严重,低电价企业产能扩张冲动难以遏制,实施公平电价、降低用电成本是促进我国电解铝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规划》提出,支持用户与电网协商降低过网费、备用容量费,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局域电网试点,构建“铝—电—网”一体化产业链。工信部将通过开展局域电网试点工作交流等方式,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局域电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就具体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有望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出2个百分点左右,即年均增速不低于8%。在转型升级指标方面,《规划》提出深加工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40%以上,航空铝材、电子材料等综合保障能力超过70%以及电解铝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等目标,并首次提出了行业两化融合具体指标,即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80%、综合集成企业比例从当前的12%提升到20%、管控集成企业比例从当前的13%提升到18%、产供销集成企业比例从当前的16%提升到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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