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人民法院和阿里巴巴集团方面掌握的信息均显示,这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案。业内认为,该案的判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动员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上起到积极作用;并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售假的违法成本。
“淘宝”获赔12万元 含2万元合理支出
2015年起,姚某在淘宝网上销售掺假的“Royalcanin猫粮”。2016年5月,淘宝发现这一情况后,在该店铺匿名买了一袋99元的猫粮。经猫粮品牌方鉴定,确认为掺假的品牌猫粮。
随后,淘宝网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索赔265万元。这一赔偿金额由淘宝网计算得出。据淘宝网介绍,是以被告会员人数乘以网络平台每位活跃用户的年度贡献为184元(依据阿里巴巴集团2017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数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姚某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淘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予以赔偿。
关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淘宝网提供的计算损失的方式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且姚某无法预见到上述损失,故不予采信。鉴于姚某售假的行为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法院综合考虑姚某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判令姚某赔偿淘宝网12万元,其中,10万元是赔偿淘宝网损失,2万元是赔偿淘宝网合理支出。
庭审时,淘宝网还主张被告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法院认为,淘宝网以服务合同为基础法律关系提起诉讼,双方合同并未约定造成的商誉损害需要承担在媒体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的责任,这一请求无合同和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进行上诉。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农村电商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
从 1998 年开始,以阿里巴巴 B2B、中国制造网等为代表的早一批跨境电商 B2B 网站诞生,这批网站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发布和撮合交易服务,建立买卖双方之间的桥梁,然而物流、支付等交易环节仍然在线下沟通解决。随后,以敦煌网、大龙网为代表的交易服务 B2B 企业诞生,以收取交易佣金作为主要的盈利模式。 2013 年开始,B2B 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向交易中后环节拓展,服务更加综合化、深入化,开始设计物流仓储、融资等多方面环节,根据阿里研究院的数据和我们的测算,2016 年出口 B2B 交易额达 4.59 万亿元,2013-2016 年CAGR 为 22.85%,预计 2020 年出口 B2B 交易额将达到 6.84 万亿元,2017-2020 年的 CAGR 达 14.04%。
(一)提高对农村电商的重视并加大 政策扶持力度 农村电商这一商业模式,不仅改变了 农民购物和销售的外在形式,更是对农村、 农民几千年思想观念的革新。在加快城乡 融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上都有着 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应提高重视,加大 扶持力度。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营造更有利于农村电商发展的外部 环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切实支持农 村电商发展。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以下 政府,要鼓励农民发展电商,为各大电商 进村提供便利。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 使其具备指导农村电商的能力,为农村电 商保驾护航。
(二)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电商平台要想得到快速发展,必须有 相对完整的配套网络设施和足以支撑的物 流配送网络。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开展 电子商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 必须加速推进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一 方面,要大力推进农村的电话、互联网、 有线电视的普及,并根据农村消费水平, 制定符合农民消费能力的费用标准,降低 农村电商成本。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 村物流配送体系。同时,不断优化农村资 源配置,进一步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探索 适宜农村市场的第三方物流。通过物流配 送体系建设,使农民不仅能够构想电子商 务,也能够真正开 展电子商务。
(三)加强农 民电商的教育培训 农村电商发展 中农民素质达不到 要求已成为突出的 短板,不仅思想观 念与发展农村电商 不相符,真正懂技 术、懂营销、会用网络平台的农民也不多, 这也使得农民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电 商平台。因此,要加强农民电商的教育培 训。政府应组织技术人员下乡进行现场培 训,使更多的农民认识网络、认识电商, 知道网络与电商可以给他们带来什么好 处,从而让农民真正接受电商的理念。这 种培训应该是免费的,而且要经常性开展。 同时,政府与各大电商共同合作,对有意 开网店、从事电子商务的农民进行免费的、 有针对性的培训,重点是通过培训让他们 成为合格的电商从业人员。比如要掌握网 上信息搜索、网上交易、网上结算等知识。 如此一来,让那些想从事电商的农民能够 成为一名产业从业人员,并通过他们的带 动,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进来,逐步营 造浓厚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
(四)大力推进农业产品标准化与品 牌化 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分散种植、小批 量生产现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应重点发 挥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各类公司 + 农户组 织的作用,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这需要 政府与市场共同合力解决,比如,在农村 电商相对发达的地区,在政府的引导下, 由当地技术部门和市场上比较有实力的电 商共同制定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等标 准,形成同一生产地较为相同的上市交易 标准,方便消费者识别。同时,要大力引 导农村电商推行品牌化营销,避免同质化 价格战。比如,推广网上销售农产品质量 追溯制度、农村电商诚信制度,加强对一 地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监管,逐步打造具 有竞争力、知名度的电商品牌,为农村电 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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