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零售业同样面临消费增速下降和销售增速下降、业态结构不断调整、传统消费需求日趋饱和、实体零售盈利下降的新常态。为突破零售业发展瓶颈,加快零售业转型升级的步伐,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零售业相关的规划、政策,促进零售业持续发展的规划体系初步形成。
政策加码促实体零售转型升级
在今年“双十一”网购狂环节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一份对实体零售未来5~10年的指导性文件悄然出台了。11月1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意见》指出,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国实体零售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也存在发展方式粗放、有效供给不足、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要调整商业结构,支持商业设施富余地区的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延伸和下沉,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增长点;调整业态结构,引导业态雷同、功能重叠、市场饱和度较高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业态及时调整经营结构;调整商品结构,引导企业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创新发展方式,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创新服务体验,推动实体零售补短板、增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跨界融合,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多领域协同,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通过融合协同构建零售新格局。
电商在发展中加强监管
2016年零售业颇受关注的事件莫过于跨境电商新政落地又暂缓实施的消息。今年4月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迎来以调整关税、正面清单、通关单三项内容为核心的新政。在税收层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照行邮税计征,而是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通关层面,参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在新政出台一个多月之后,国务院批准,对正面清单和通关单相关的监管在试点区内,从5月11日起给予一年过渡期,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11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此外,一份针对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的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12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今年的一个重头工作是牵头开展《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这项工作历时7个多月,现在已通过商务部部务会审议,拟于近期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改委共同印发。《规划》将延续前两个五年规划的脉络,注重在前两个规划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新地位和新现象,提出新思路。注重立足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现象,联系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和新要求,把准规律,亮明态度,既加快发展又实施有效的治理。
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规。3月底,北京市食药监局出台了《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正式施行后,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
内贸流通顶层设计出台
内贸流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出台。11月,商务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推进实体商业创新转型、提升流通供给水平、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对外开放合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九个主要任务。《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接近48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达11.2万亿元,年均增长7.5%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3.8万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网上零售额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目前内贸流通仍然存在流通效率低成本高、实体商业转型缓慢、电子商务尚需规范、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有待融合等问题。新的规划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九个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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