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晚,滴滴公司网约车公司CEO、司机生态发展委员会主任孙枢实名发布了滴滴网约车关于“抽成”的说明:2020年,滴滴网约车司机收入占乘客应付总额的79.1%。剩下20.9%中,10.9%为乘客补贴优惠,6.9%为企业经营成本(技术研发、服务器、安全保障、客服、人力、线下运营等)及纳税和支付手续费等,3.1%为网约车业务净利润。
此次网约车司机和媒体对网约车平台抽成提出质疑使得网约车行业再次站上风口浪尖。而造成我国网约车行业此类乱象的主要原因在于:面对出行市场的巨大“蛋糕”,网约车相关企业不断涌现,但目前市场尚未形成规范的运营机制。
网约车行业乱象突显,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出台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治理办法及细则,旨在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化发展。但除政策监管以外,网约车行业使透明运营成为行业基本共识并形成规范化运营机制是规范我国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另一重要途径。
日期 |
政策名称 |
制定部门 |
主要内容 |
2016.07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 |
设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三项行政许可。办法要求网约车合法合规运营需人、车、平台三证合一:①平台持证运营:网约车平台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已与银行建立电子结算支付协议等,需向所在经营区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网络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方可进入;②车辆持证上路:车辆运营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③驾驶员持证上岗: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无暴力犯罪记录;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2018.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 |
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部级平台传输相关基础静态信息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运营数据,且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
2018.06 |
《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交通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 |
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并进一步明确提出对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可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
2018.09 |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 |
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 |
《2021年中国网约车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前景评估预测》
《2021年中国网约车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运营现状与发展动向预测》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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