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持有沈阳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导读:《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持有沈阳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网约车车辆应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3万元以上。 

参考《2016-2022年中国互联网打车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近日,沈阳市发布《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持有沈阳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网约车车辆应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3万元以上。

        此外,沈阳市还发布《沈阳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合乘车辆应为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车籍的七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每车每日合乘出行次数不得超过2次。

        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给用户使用的合乘服务软件应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软件合并。

        以下为网约车细则节选:

        第十六条 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拟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的视频监控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应当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3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

        )车辆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

        第二十四条 申请参加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取得C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取消出租汽车服务资格的驾驶员,自取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资格。

        以下为合乘车细则节选:

        三、合乘出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本市合乘服务范围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合乘车辆应为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车籍的七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

        ()出行线路应当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禁止以巡游方式招揽合乘者;

        ()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免收费用或与合乘者均摊共同出行期间的车辆燃料成本、路桥通行费等直接费用,不得收取计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工作日合乘的,应在通勤时段(即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进行;

        ()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每车每日合乘出行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五、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给用户使用的合乘服务软件应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软件合并。合乘服务软件应从技术上限定合乘时间、合乘次数、合乘服务范围等,禁止违反合乘规定的其他服务行为,不得设置合乘出行提供者预先查询合乘者需求信息的功能。

        七、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不得为违反合乘出行规定的行为提供信息服务,不得通过奖励、补贴等手段,吸引合乘出行提供者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2024年11月11-17日全国货运物流完成货物吞吐环比增长2.65% 邮政快递累计投递量环比增长3.15%

2024年11月11-17日全国货运物流完成货物吞吐环比增长2.65% 邮政快递累计投递量环比增长3.15%

全国高速公路累计货车通行5492.1万辆,环比下降3.32%;民航累计保障航班11.5万班(其中货运航班5337班,包括国际货运航班3484班,国内货运航班1853班),环比下降0.04%。

2024年11月19日
2024年10月快递行业业务增速明显加快 发展指数同比提升21.1%

2024年10月快递行业业务增速明显加快 发展指数同比提升21.1%

11月13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2024年10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464.4,同比提升21.1%。其中发展规模指数、服务质量指数、发展能力指数和发展趋势指数分别为583.7、703.8、236.6和72.1,同比分别提升31.1%、20.9%、3.7%和6%。10月,行业进入业务旺季,业务增速明显加快

2024年11月15日
我国快递物流将迎来订单高峰 各快递企业正积极为双11旺季产能加码!

我国快递物流将迎来订单高峰 各快递企业正积极为双11旺季产能加码!

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我国快递相关企业注册量逐年增加,2019年我国累计注册20.9万家快递相关企业,同比增加14.4%,达近十年注册量高峰;2023年,我国经济快速复苏,全年注册15.4万家快递相关企业,同比增加11.9%。截至10月18日,2024年已注册10.3万家快递相关企业。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1-9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4689列 发送货物157.1万标箱 同比分别增长13%和11%

2024年1-9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4689列 发送货物157.1万标箱 同比分别增长13%和11%

10月21日,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铁集团”)数据显示,2024年1至9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4689列,发送货物157.1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3%和11%。

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9月我国造船业三大指标稳步增长 其中新接订单量同比增长51.9%

2024年1-9月我国造船业三大指标稳步增长 其中新接订单量同比增长51.9%

10月10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4年前三季度造船业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造船业三大指标继续稳步增长。

2024年10月12日
我国商业航天行业投融资市场保持强劲势头 所筹资金集中流向运载火箭和人造卫星

我国商业航天行业投融资市场保持强劲势头 所筹资金集中流向运载火箭和人造卫星

2024年年初至今,商业航天领域的投融资保持强劲势头,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22日,我国商业航天领域共发生投融资案件15起,比去年同期多4起,同比增长36.4%。从金额看,15起案件投融资金额共计54.7亿元;其中,有8起投融资金额超过亿元,为企业发展、产业成长提供了充足资金支持。

2024年09月24日
2024年9月16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超1.9亿万人次 同比增长17.9%

2024年9月16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超1.9亿万人次 同比增长17.9%

据交通运输部,2024年9月16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19289.6万人次,环比下降10.7%,比2023年同期增长17.9%,比2019年同期增长10.8%。

2024年09月19日
8月我国电商物流指数小幅度回升 企业成本压力明显改善

8月我国电商物流指数小幅度回升 企业成本压力明显改善

9月5日,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消息,2024年8月份中国电商物流指数为114.2点,较上月回升0.1点。分项指数中,总业务量指数、物流时效指数、履约率指数和满意率指数有所提高,农村业务量指数、库存周转率指数、实载率指数、人员指数和成本指数有所下降。

2024年09月0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